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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標得點交法拍屋,三年後才發現土地被佔用,該如何主張權益!

  • NAS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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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1 18:04 最後編輯日期:105-02-01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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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年前向法院標得一點交社區型的的透天法拍屋,三年期間都是出租使用,近來因要出售,突然發現所持有土地後方土地公廟佔用約三坪土地,因為當初是透過法院標得的點交物件,卻發生土地產權不清的問題,請問該如何處理?可向法院爭取應有的權益嗎?
  • 江楷強 (江楷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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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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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20號
  • 您好: 如果您土地權狀上所記載的面積,與法院拍賣公告所記載的面積相同,法院的拍賣程序就沒有問題。因為法院已經將土地、建物點交給您,地政機關也已將土地、建物登記為您所有。 至於土地後方土地公廟占用的問題,您可以先請地政人員測量後,持測量圖請廟方拆屋還地,或請廟方購買占用部分土地,以解決雙方的爭端。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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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1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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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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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本件仍然可以向廟方請求拆屋還地,以免土地侵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