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方就診紀錄無法串連
- 林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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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0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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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師你好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我先生10/20與人發生車禍 當下報警將對方送醫 對方醫院照x光檢查結果為 「骨頭沒事,神經待觀察」 完全無提及膝蓋有受傷 警察有問哪裡受傷都要告知醫生檢查 他當下說沒有就回家了 隔天致電關心 對方告知 用走的進去廁所用爬的出來 換了間醫院看 醫生告知 骨頭沒事 他們又在換了一間 11月中告知我們 閉鎖性骨折 12月致電關心 他們又告知我們 骨頭移位 2/2和解他們要求80萬賠償 以及強制險不和解.. 保險公司說他們病歷串不起來 請問如果走法院的話 法官會判賠到80萬嗎? 感謝各位律師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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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0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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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機會要儘量的拍對方走路的樣子。
二、有的人會做假,而且會做假的人在醫生面前還是會做假。據我對西醫的了解,你沒有鼻塞然後跟醫生講你有鼻塞還是會有醫生給你噴鼻劑還跟你說你要開刀。所以西醫的話是很容易被病人所騙。
三、很無奈的,法院會採醫院的診斷證明[不採專家見解要採誰的呢]
四、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真的是裝傷而且醫生的診斷證明寫得很嚴重,要推翻醫生的診斷證明也只有他走在路上,或是你拍到他在籃球場跳起來灌籃。曾聽過有一個人在醫生面前一隻手不舉,在法官面前一隻手不舉,然後因為過年的關係就抱著小孩拋來拋去,最後因為這個錄影帶法官就認定這個人的手好得不得了。
五、有的人造假,但怕被發現,整個訴訟過程中都不會出現,從頭到尾就律師出來開庭。為了避免這個,真的要多費點心。什麼情況下他一定要出來呢?如果你也有受傷,六個月內可以考慮告他刑事,他身為被告就得出來。除了這個以外也只能找徵信社了,只是徵信社良誘不齊,有的是吸血鬼[還是應該說大部分是吸血鬼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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