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樣寫會被告毀謗或妨礙名譽嗎?
-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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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05 13:18 最後編輯日期:105-02-05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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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靠北的一間**
你們以為我有缺這筆錢嗎?我是不爽你們年終直接砍半,讓大家不爽,還好我請育嬰假不然會氣到吐血吧!
去年懷孕不適想提前請假,你們拜託我再撐一下,我撐了~但年終卻以考核為由所以不發給我,還搬出勞基法壓我,沒想到我的考核會輸給一個打錯針的,這就是你們一貫的作風……做錯事的永遠得不到教訓;考核標準也從來沒有透明化,被扣考核也扣的莫名其妙,你們不說我們怎麼改進?既然不想給就直接了當說,說什麼考核不好,放屁!
營運不好?看不出來耶!除了員工苦哈哈,其他人過得很爽啊!不願意拿出來而已吧?嘖嘖嘖……
什麼事都偷偷摸摸的怕員工知道,真的好可悲………
勞工局問我為何沒有復職?我是不是應該要老實回答呢?
年終喔!我先生有給我啦!金額跟你們“砍半”“砍半”“砍半”(因為很雞巴,所以講3次)後差不多。。。我過得很好,所以不用擔心我,我不是死要錢,我只是在爭一口氣。。。
明天我會在再問問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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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po文可以告我嗎?
- 陳太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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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0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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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所用之文字文義會貶損診所或醫院之名譽,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或加重誹謗罪。 加重誹謗罪還要進一步判斷有無阻卻違法事由,若你未經查證恣意指摘或傳述足以貶損他人名譽之事,無法阻卻違法。 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犯罪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警方及檢察官才會受理並偵辦。 民事上若造成商譽之損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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