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急件) 今日行車糾紛談判諮詢
- 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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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5 14:30 最後編輯日期:105-02-2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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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2月21日晚間約六點半, 我開自小客等紅燈停在北市金山北路中線(直行線), 準備綠燈時右轉市民大道三段, 在右側也有一部自小客停車待綠燈準備右轉, 綠燈時, 我打方向燈緩慢右轉, 我太太坐在副駕駛座後方, 突然大聲說右側自小客很靠近, 我馬上停車, 對方這時也停車, 我太太搖下車窗大聲跟我說兩車約只差十公分, 並有看對方駕駛, 對方駕駛位置約在我副駕駛座後方一些, 對方沒有搖下車窗也沒下車, 我也沒有聽到碰撞聲, 雙方停車後約停30秒後, 因對方沒有作為, 我就開車駛離, 對方也沒任何動作, 當晚十點多接到北市北平東路交通隊說對方以我肇逃報案, 隔天我即去交通隊做筆錄, 警方做車輛外觀拍照, 筆錄上寫沒有明顯碰撞痕跡, 而對方在警方留下照相是左前方保險桿一大片擦痕, 左葉子板一痕, 左照後鏡有刮痕, 對方是律師, 今晚將到對方事務所談和解, 請問該如何談?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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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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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人傷亡,只是單純的民事賠償及肇事逃逸的行政罰單責任,無須過於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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