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佔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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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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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對方提出證據證明您有提領他的現金,則可請求您返還,除非您可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有贈與之表示。
2、車子也是一樣之情況,您需有對方表示將車送你的證據,任何訊息紀錄或證人聽聞皆可,否則對方可提出刑事侵占之告訴與民事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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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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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授權讓您使用,就沒有侵占的犯罪問題,目前應蒐集對方曾經授權之錄音或簡訊或line訊息紀錄等證據,以利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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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27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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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授權讓您使用,就沒有侵占的犯罪問題,目前應蒐集對方曾經授權之錄音或簡訊或line訊息紀錄等證據,以利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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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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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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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依您所述之事實,至多僅有民事上損害賠償或返還所有物之問題。惟您所說的情形需有人證貨物證證明當時他確實有授權您管理使用這些金錢或汽車,藉此以客觀事實來證明您主觀上並無侵佔之故意。因此您恐須蒐集之前他跟你講的那些訊息資料或有他人願意幫你作證,否則仍有可能被認定為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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