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列為業務過失傷害
- 瑞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04 20:38
- 文章人氣:260
- 個人積分:4
-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對方傷勢不清楚 因為看起來是不嚴重
表面可能各處擦傷但內部不知道是何原因說有開刀
但也已經出院 研判不是重大傷勢
如果是合理範圍 保險也不會不願理賠 ,但這種情況明顯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我們也沒有行車紀錄器或著影像什麼作為佐證且又是因為路權而理虧
但是明明我方才是被撞得一方,而且對方只擦撞到車子前面的車牌部分就如此嚴重
被告是我的父親,今年已經將滿六十
我們家是單親家庭所以雖然孩子已經成人但是家境並不富裕
不懂太深的法律只好到處問人,但是意見多就容易心慌
所以上來這裡求助各位律師解答
另外想請問一般這種情況出庭如果需要請律師的話可能要多少的收費才請得起呢?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