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買賣、贈與或繼承
- 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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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3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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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我祖母(還在世)名下有一間房子,想要過戶給我,但房子有拿去抵押借貸過,目前已知尚欠銀行貸款380萬,市價大約700多萬,以後房子及貸款的部份都由我負責。
想請問各位律師
(1)在想要節省大部份稅金的情況下,過戶該用買賣、贈與或是繼承的方式呢?
(2)小弟有聽過一但房子有欠債就不能用贈與的方式,只能買賣,真的是這樣嗎?
倘若真是如此,要如何才能用贈與的方式呢?
(3)我祖母還活著的時候能夠指定往後由誰來繼承嗎(像是立遺囑之類的)?
假如可以的話,是否以後房子跟債權人的部份就全部轉移到我身上呢?
孫子輩假如要繼承是否要叔叔伯伯之類的全部同意才行嗎?
煩請各位律師為我解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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