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04 08:40
- 文章人氣:210
- 個人積分:53032
- 律師評價:1421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完成離婚登記,則沒有必要再簽立離婚協議書,只需要簽立一般的協議書即可,針對子女監護、探視、扶養費及財產的部份進行約定,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2、因為雙方已經有約定了,只是不夠詳細,倘若對方不願意協議,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請法院下判決。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