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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對方不簽字

  • Ja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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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5 09:32 
  • 文章人氣: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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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想請問我想離婚但對方不肯簽字。 而我們平日的相處都是平行線 結婚兩年我是一個人跟孩子住夫家 後來被要求去住娘家而孩子依舊留在夫家 我先生都在台北只有放假沒工作時才會從臺北回苗栗看我們 我覺得這兩年的婚姻關係讓我很痛苦 現在我回台北工作還是得跟他睡在同一個宿舍 我們也不會聊天都各過各的 我跟他說我不愛他了我想協議離婚 他始終不簽字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離婚同時也擁有孩子的探視權跟相處權呢?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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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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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無法協議的話,就以婚姻重大破綻為事由起訴離婚方式處理,併同聲請法院定小孩監護,法院實務上對於監護的酌定,會考量持續照顧原則、支持系統、小孩意願等等,也會做訪視報告供法官參考,所以訪視的應對方式也是重要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陳敬人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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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5 10:11 最後編輯日期:105-03-0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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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55 │ 律師證號:103台檢證字第11864
  • 您好

    離婚部分:

    協議離婚不成 或許可以委請律師提起裁判離婚

    但要檢查看看有無民法1052條之事由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如果都沒有  也還可依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監護權部分:

    夫妻離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民法第1055條第2項定有明文。

    而法院為監護權歸屬之裁判時,應審酌子女之年齡、性別、意願及人格發展需要,參考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與父母親職能力等因素,而以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為依據,民法第1055條之2亦有明文。

    又法院為審酌子女之最佳利益,得徵詢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請其進行訪視或調查,並提出報告及建議,家事事件法第106條第1項亦有明示。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 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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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5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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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意簽字,僅能透過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之方式處理。建議現在開始多蒐集一些不堪同居虐待之證據,以之作為日後提起裁判離婚之素材。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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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5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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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酌定未成年子女探視權行使之方案及方法,以解決目前之僵局困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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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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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若不簽字也無法勉強,但本件若要走訴訟離婚,則需有一定之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