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
- 小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12 14:53 最後編輯日期:105-03-12 15:07
- 文章人氣:705
- 個人積分:4
-
你們好,我是3/11下午兩點到三點發生車禍。當時我跟對方同是直行車(機車),我在前方他在後方,我們是在國小附近路口發生車禍,當時,附近很多道路施工,導致地面上凹凸不平,坑坑巴巴,行車確實要更多加注意。我那時候是比較靠左騎,因為看到前方有一塊大鐵板(道路施工),那時候有看一下後照鏡,確認沒有靠近自己的車才放心行駛,快到坑洞時,稍微向左偏了一點(還沒騎到大鐵板那裏)後方的機車卻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在我後方,想要超車,因為那時對方時速70~80之間實在太快來不及煞車,我大概在30~40之間。對方超我車的時候,不但沒有任何告知,也沒有按喇叭警告,也沒有保持行車距離,因為超車不穩,而直接從我的後方撞擊。對方現在說我也有一點責任,不過我時速正常,也沒有蛇行,只是稍微靠左行,這樣也要負擔責任嗎?如果要求賠償,有哪些範圍可以要求賠償呢? 精神慰問金的部分可以要求嗎? 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13 14:12
- 文章人氣:243
- 個人積分:14968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肇事責任之認定要將初判表跟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才有辦法釐清。 若有受傷刑事部分可以提告過失傷害,民事上可以請求車損、醫療費用、薪資損害、精神慰撫金等等,要依實際損害情形來主張。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若鑑定結果妳有過失,對方同樣可以主張權利,並依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可自行調解或請檢察官移付調解,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都還來的及,只要達成和解或調解再撤回告訴即可。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