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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聯名購買房子,如離婚房子如何分配

  • 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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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5 09:08 
  • 文章人氣:453
  • 個人積分:2
  • 您好:

    我和先生於婚後購買了一間公寓,登記在兩個人名下,當初購買時先生出頭期款58萬我出10萬婆婆幫忙出120萬,還貸款450萬.之後貸款都是我在付,所有房子貸款相關的費用都是我出的,因我們關係越來越不好談到離婚時,先生說把房子賣掉他付頭期款最多所已賣掉的錢付完銀行貸款後,依比例他可以拿最多錢,是這樣的嗎?

    我可以要求房子賣掉的錢付完銀行房貸後,先將我之前付出的貸款錢先拿回來,還有剩下的才是兩個人平分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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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5 10:25 
  • 文章人氣:156
  • 個人積分:52406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後財產不是這樣算的,有關於購買房產的相關費用,倘若沒有另外約定,則只要是用婚後財產清償的,都不納入計算。倘若是用婚前財產清償的,清償費用曾能從婚後財產中扣除。

    2、 建議可以先協商看看,倘若無法協商,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預先就訴訟做準備。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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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5 10:37 
  • 文章人氣:152
  • 個人積分:29580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離婚婚姻財產分配原則上為夫妻平分,是以出賣房屋之價金您可先拿回支付之貸款費用、先生與婆婆分別拿回支付之頭期款,剩餘之費用應為房屋增值之部分,為夫妻兩人平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