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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的問題~~~

  • 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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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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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我經由設計師承包了一個防水工程.完工後設計師竟無故拒付工程尾款.對此我們已寄存證信函了.但想請問的是.設計師拒付那麼我們是否有權利可轉向屋主索討.或是請屋主幫忙要求設計師給付尾款?

    如果可以的話.也是以寄存證信函的方式給屋主嗎?可是不知道屋主的姓名也可以寄嗎?或是有其他的方法?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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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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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您係與設計師成立承攬契約,您與屋主間並無法律關係,是以無法向屋主請求費用,但可請屋主出面與設計師協調還款。

     

    2、您應依據雙方契約或等同契約之報價單、收據等證據向設計師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工程款,得一併請求利息及因遲延給付所生之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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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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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如果你跟屋主有簽約你才可以直接針對屋主。

    二、依照你說的情況似乎你只跟設計師有簽約而已 

    三、這個情況依債的相對性你只能對設計師請求給付工程款而不可以向屋主請求給付工程款 

    四、具體情況還是要看你手上的契約的內容而定。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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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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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在此非常感謝各位律師大大們的熱心回答.但我還有最後一問.就是一般承包工作.都會到現場看過後再行估價.因此在一開始時我傳了一張估價單給設計師.經由設計師看過後與我們多次討論施作的內容.於是在施工之前.當然我又重新打了一份估價單給設計師.

    殊不知昨天在對方收到了存證信函後.用line傳了我原先給他的第一張的估價單說.因為我們並未依照估價單上的施工內容施作.為此.他才無法支付尾款.明明那張估價單根本就不是我後來給他的那張啊.真是無言..名副其實的"設計師".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們像這種情形.我已寄出一張存證信函了.接下來我該怎麼辦?我只想拿回屬於我們該拿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