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族繼承土地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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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拋棄繼承要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該親戚若係後順序繼承人,在街到前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通知後,就會開始起算3個月之辦理期間。 若你們已經拋棄繼承,只要通知該名親戚即可,後續程序則由該名親戚處理。 法律上無法強迫他人辦理拋棄繼承,該親戚若不拋棄,就會變成繼承人,並對遺產享有應繼分。 繼承後,將來仍可以分割遺產之方式與該名親戚協議分割遺產。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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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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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有人不同意,則日後可能仍需以訴訟來解決,以能解決僵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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