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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

  • sno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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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9-0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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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
  • 我弟24歲在8/29下午發生車禍~~
    對方76歲阿罵紅燈~~
    我弟綠燈直行騎車撞上~~ 有目擊證人可做證~~ 下午送醫急救~~晚上過世.... 而且當時都連絡不到他家人~ 以為她是獨居老人~~ 一直到晚上透過社會局才知道他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 只有一個住新竹市其他在外縣市.... 所以當晚住新竹的有到交通隊做筆錄~~
    我弟算過失致死...... 檢察官筆錄也做了~~ 我們也花2萬交保....
    我們8/30有去上香~~
    現在要談後續賠償~~
    但對方家屬跟我說們一條人命至少300萬~~
    而且不包含強制的200萬~~
    喪葬費也是我們出(這個我們知道)~~
    又說她媽媽是軍眷~~
    一年有20萬收入~~
    至少還有五年可以活~~
    他們意思就是要我們再拿出幾百萬出來理賠......
    我們自己本身也是不好過~~ 爸爸66歲是中度失智老人~~
    媽媽65歲要照顧爸爸~~ 這樣對我們來說很吃重~~
    而且是對方紅燈才會這樣子~~
    我弟自己也傷一堆還要住院觀察~~
    車子和手機都摔壞了~~
    我們本來以為是強制險200萬賠給對方~~
    加上喪葬費我們出~~還有當初急救住院幾千元也是我們出~~
    我們以為這樣就可以了......(這些我們是沒跟對方說)~~
    沒想到他們說的意思是要我們額外再拿出錢~~
    也說了就算我們不能一次拿那麼多也可以分期給......
    看是要分五年還是怎樣...... 請問如果我們和解不成上法院~~
    我弟會被判多重??又或是可以幫我們爭取到合理的賠償呢??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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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9-1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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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責任應該由你弟弟負擔,你們家人並沒有代為清償的義務,合先敘明。

    如果你們負擔不起那些損害賠償費用,也只好讓對方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的損害賠償之訴,在刑事訴訟中,你們可以將喪葬費用的單據出示以表示你們的誠意,請法官從輕量刑。

    民事訴訟中,強制責任險及你們墊付的喪葬費用都可以扣除,此外對方紅燈應負擔部分的責任,你們可以主張對方應對此負擔60%的責任

    舉例來說,如果法院認為對方的損害是新台幣八百萬元,扣除強制責任險剩下六百萬元,然後你們負擔40%為二百四十萬元,再扣除你們付的喪葬費用,剩下的就是損害賠償的淨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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