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不到人聯絡不上對方....需報案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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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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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與朋友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朋友為依約定清償貸款屬於民事糾紛,若你提告侵占或遺失,可能會有誣告罪或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問題。 可與朋友聯繫,請其出面處理,車輛牌照部分可向監理機關辦理拒不過戶註銷該車牌照。貸款部分由於你是借用人,銀行或融資機關還是會向你請求清償,你清償後再向朋友求償,若聯絡不上朋友,可先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催告並終止借名關係,再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償還相關款項。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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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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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徐維宏律師的解答....
昨晚有找到使用人詢問 機車下落 結果去找到被使用人賣掉機車的機車行 詢問老闆後 說機車已經交由大賣場處理一直在等車主的雙證要做處理 可是使用人之前躲起來不接電話也不回應 從他15日離職後他就已經把車賣給車行跟車行告知會跟偶聯繫拿證件辦理過戶已過10天但沒有直到昨天我自行去找才知道有此狀況
當車行收車時也發現車主並非使用人 但使用人告知機車是他在使用他在繳款的 車行還把車收下並賣出給大賣場 若我沒去找沒去處理因我不知車已被賣出剩下的貸款也沒繳清過戶還在我名下 而我還收到此車的停車費催繳單這樣我是否可要求車行將車輛拉回或是要求車行賠償 因為造成我信用不好
該如何處理對偶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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