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承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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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6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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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除非舅舅收養配偶之子女,否則該名子女與舅舅只是直系姻親關係,該子女並非舅舅之繼承人。 婚後增加之財產舅舅配偶在舅舅死亡後可以先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請求差額之一半;剩餘之婚後財產及婚前財產均會變成遺產,配偶與其他繼承人(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依應繼分繼承遺產。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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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子女如果與舅舅沒血緣關係,原則上不是舅舅的繼承人,但若被推定為舅舅的婚生子女,在婚生推定被法院正式否認以前,該子女在法律上仍有繼承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與繼承是兩回事,配偶是舅舅的當然繼承人,配偶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此分配不包括婚前財產,分配後的餘額才是舅舅的遺產,配偶可以繼承人的身分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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