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對方不賠償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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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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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先釐清對方對於車禍是否有過失及肇事責任歸屬。 若對方有過失,你因車禍受傷,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對方不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包含醫療費用就醫支出之交通費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及車損及無法使用車輛之交通費支出。 若只有車損,則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取得執行名義後,若對方無財產所得,只能等對方有財產或所得後再聲請強制執行。至於對方之配偶與子女並非車禍之當事人,無法自要求渠等償還,渠等亦無義務代替其配偶父親償還。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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