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恐嚇、脅迫 > 被起訴恐嚇取財

被起訴恐嚇取財

  • Steve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31 12:38 
  • 文章人氣:1314
  • 個人積分:4
  • 事情經過是這樣

    當天我與朋友3人相約要外出喝酒

    在去的途中朋友A遇到他的朋友

    朋友A說他與他朋友有些債務問題要釐清

    便請我與朋友B停車在旁等候

    朋友A便去與其談話

    我們停車處與他們談話處有距離

    但我看他們說的有說有笑

    之後朋友A便騎著他朋友的機車跟著我們一同到達目的地喝酒

    但是隔天警察便打給朋友A告知我們三人犯了恐嚇取財

    但是重點來了

    我們不是刻意要去找當事人,是路過見到面他們在談話而已

    全部的言談過程中我與朋友B根本不清楚

    而且我們也都沒有與朋友A的友人說到話

    只有等待他們談話結束前往去喝酒

    這樣恐嚇成立嗎?

    檢察官要我們拿出沒有恐嚇他的證據

    事件已經過了半年多了

    當下他們也沒有錄音

    而且我與他們談話的地點也有些距離

    所以更不可能錄音

    要我生出證據不就意味著我一定要擔這個罪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31 12:59 
  • 文章人氣:158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檢察官在調查你們是否有行為分擔及犯意聯絡而為恐嚇取財罪之共同正犯。 可聲請傳喚在場之其他人、或其他被告當作證人,證明你不知悉A之行為,並無行為分擔及犯意聯絡,以無幫助把風之行為及犯意。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31 13:11 
  • 文章人氣:167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被起訴,則於審理時可以向法官聲請傳喚相關證人出庭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31 16:04 
  • 文章人氣:136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樣說法挺奇怪的

    這個檢察官法律可能沒有學好

    舉證責任是由提告的人提出

    沒有的事情是無法舉證的

    所以這個案子如果沒證據應該是不會成立的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31 19:59 
  • 文章人氣:182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於偵查中,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若已被起訴,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以利準備撰擬書狀,聲請傳喚證人進行交互詰問,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31 20:13 
  • 文章人氣:170
  • 個人積分:10188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若已被起訴,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以利準備撰擬書狀,聲請傳喚證人進行交互詰問,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