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租人家,房客也沒有注意那麼多,去年來大樓的總幹事捲入管委會是非,法院及稅捐處寄給我的掛號信,都只掛個領信的牌子在信箱,房客也未注意,總幹事就將信投在信箱,信都過期了怎麼辦?
1.法院那邊的庭已經過了期限了怎麼辦?
2.總幹事可以這樣做嗎?管委會主委包庇她,大樓很多住戶反應都沒用,她還拿個掛衣?在將住戶信箱信?出來,很奇怪的行為,難道這沒刑責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您們社區就掛號信之管理如何約定,若總幹事是依社區規約行事,則尚無問題,但若是未依社區規約行事,則可能會有背信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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