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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說要告我

  • 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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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03 02:09 最後編輯日期:105-04-0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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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一位好友在FB上叫我敘述我的看法

    於是我就這樣如圖片敘述(圖片中我是跟我的好友在聊天)

    某方看到之後說要告我

    我並沒有標示任何有關於提到他

    這樣我是構成甚麼罪名?

    懇請各位律師大大解答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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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0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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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對方可能會提告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 惟全台灣有很多少東,你並未具體指明對象,其他人並無法判斷你所指之人是何人,無法以你所發表之文章,認定會造成對方名譽之貶損,要構成犯罪會有困難。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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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0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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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那會不會因為我朋友是某方的員工,而我會被認定是在說他呢?

    因為有些關鍵字(例:派車)是有關某方的工作

  • 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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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03 09:03 最後編輯日期:105-04-03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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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對方可能會提告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

     

    律師您好:

    那會不會因為我朋友是某方的員工,而我會被認定是在說他呢?

    因為有些關鍵字(例:派車)是有關某方的工作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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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0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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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重點在於是否可得特定,此部分對方在舉證上會較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