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骨塔位買賣契約審閱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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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09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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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最好將定型化契約攜回詳細審閱,以免將來發生爭執。 若未給予審閱期間,會違反消保法第11條之1規定,可主張定型化契約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另依消保法第17條第3項規定,若契約違反主管機關公布之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會變成契約之內容。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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