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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賴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9-04 | 最近登入:111-25-1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媽媽為了不想讓我哥哥未來跟我爭奪房子的遺產所以想先行將房屋過戶給我,我去查了資料了解到特種贈與是結婚分居營業,這三項都不符合我的狀況,我沒有要結婚或搬出去住或是創業,但保險起見我是不是去找律師幫忙媽媽立遺囑聲明這個房屋贈與不是特種贈與比較好? 還有如果過戶了遺屬也立好了,我哥哥是不是以後就沒有辦法再去聲明這個房屋是媽媽的遺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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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1-12-25
你好,我的父親近日想購買靈骨塔位,地點位於台中的大度山寶塔,我事前去行政院網站查過法規,塔位買賣契約明定必須有五天以上的審閱期,而後我電致該公司詢問,他們回答並沒有契約只有申請書,而且也不能帶回審閱,必須當日在該公司簽章交易。 但是我沒辦法在當日能確定所簽章的內容是完全依照法規的,必須帶回審閱一一比對範本以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問是不是放棄購買並找尋可以帶回審閱的公司比較安全? 另該公司這樣有沒有違反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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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