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都市計畫內之公設保留地,遺贈稅算法?
- ya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16 11:08
- 文章人氣:933
- 個人積分:4
-
大律師們好,家父有二筆土地因為都市計劃而被畫為道路用地和綠地,但在使用分區和使用地類別目前還是"空白",是表示因為政府還沒徵收,所以地目還是空白嗎? 那這二筆土地未來在遺贈時,是得算在遺贈稅中還是可免算計在內?
另土地已擁有超過 40年,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之上次移轉現值要如何查詢? 因調閱騰本上只記載前次移轉之原規定地價非現值,數十年前每平方公尺公告地價都只有數十元。另土地騰本上之記載土地使用分區為"道" 的話,是指因為是既成道路,但政府沒錢徵收嗎? 那這筆土地跟上述二筆土地(公設保留地),未來是否可以當抵繳遺贈稅用?
謝謝各位大律師!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16 13:42
- 文章人氣:383
- 個人積分:14576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徵收取得之加成補償,免徵所得稅;因繼承或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仍要計算入遺產範圍,但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相同價額。 公共設施保留地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可參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8/9170038601970967301?tagCode= 不動產抵繳遺產稅可參考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501/7146639812525740038?tagCode=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