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用身分交通違規(房子連帶快要被查封)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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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18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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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至監理機關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罰單部分若在到案日期前,可檢附相關證據向處罰機關告知違規之人,請處罰機關通知該人到案。 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將冒用之狀態除去及損害賠償,或依不當得利請求叔叔返還代墊罰單之款項。 刑事上,若叔叔未經父親同意擅自以叔叔名義購買車輛並登記,可能會構成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blu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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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18 23:26 最後編輯日期:105-04-18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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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律師您撥冗回答,在此繼續發問相關問題
因為對方只要違規皆報家父身分證字號,而車子當初買也是冒用家父身分買的
而辦理拒不過戶註銷,我的理解是會將違規事項,歸責給新車主(有錯煩請指正)
而在此的新車主是被冒用的家父。這樣感覺新的違規事項,還是歸責給家父。
且也不知道該如何檢附相關證據,證明違規之人就是特定的某人(感覺相當難)
再請問律師,民事上及刑事上律師的兩點建議,是提出告訴的意思嗎?
那些已過申訴期的罰單,是否就只能認賠交掉呢?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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