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鄰居、社區、公寓大樓管理 > 管委會工程之民刑事問題

管委會工程之民刑事問題

  • Jinso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17:55 
  • 文章人氣:568
  • 個人積分:6
  • 請教律師,如果管委會發包工程給個人進行工程施作,因屬地下室裂柱問題,恐影響住戶安全。

    某一委員以泥作經驗豐富請個人施作工程,要求施工者依其需求增加結構施作,但有監委提議需要土木或結構相關技師確認安全,監工的委員與主委僅提供切結書載明工程安全無虞,若發生問題由主委負一切責任

    想請教律師們,若因該工程後續發生民刑事責任時,是否就真的只由主委承擔,其他委員不用?謝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18:16 
  • 文章人氣:218
  • 個人積分:29580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該切結書之效力應僅限於委員間,是以如未來真的發生問題,全體住戶仍得向該屆之委員(行使同意之委員)請求損害賠償,甚至提起背信罪、業務過失傷害等告訴。

     

    2、委員僅得嗣後依據該切結書向主委另行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21:57 
  • 文章人氣:302
  • 個人積分:52428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監委已經提出要求,倘若沒有正當理由,日後發生糾紛管委會恐遭究責,確實可能會有民刑事責任

    2、建議應該就本次事件提交管委會甚至於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23:25 
  • 文章人氣:222
  • 個人積分:111096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最好能夠留存書面資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