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上有一條寫【在租賃期間內,甲或乙任一方不得提前終止本書合資租賃之各項協議,僅得另尋第三人慨括承受本書合資租賃之各項協議時,協助與他方另訂協議書,亦不得請求上開任何費用】
我是乙方但因合作關係不好,想提早出場,甲方可對我請求甚麼嗎??
還是他可以告我呢??
您好,
合約已載明不得提前終止契約,但未載明違約之處置方式,是您如執意終止契約,對方可依據民法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或請求繼續履行本契約請求您繼續支付租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2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22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13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674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62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