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養和收養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4 10:45
- 文章人氣:232
- 個人積分:14954
- 律師評價:742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民法第1059條之1第1項規定,非婚生子女從母姓。若生父願意認領或有撫育之事實,直接到地政事務所辦理認領登記。 若生父不願意認領,則要依民法第1067條規定,起訴請求生父認領子女並請求給付扶養費。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若無法協議,可以聲請法院酌定。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4 10:46
- 文章人氣:171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父不詳時,姓氏可以先自己決定,之後再起訴請求生父認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4 15:57
- 文章人氣:181
- 個人積分:103432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生父認定,若生父拒絕認領,可提起訴訟請求強制認領,並再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7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