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購物
- 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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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04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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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之前到大賣場購物時,購買一些蔬果,一般服務人員都會稱重標價後幫你用膠帶固定,但當時稱重後他們並沒有幫我用膠帶固定,這使我一時起了貪念,多塞一些進入袋子,同時我也想購買一包紅棗和白糖,當時我的購物籃有放我帶來的環保袋,去結賬時,我拿出那袋蔬果,白糖和我的購物袋,一時心慌紅棗掉進環保袋裡,我因為緊張也不敢拿出來,然後就結賬了,結賬完走沒幾步保全就上來停我並要求檢查我的袋子,很明顯他好像發現我不尋常,結果被請去辦公室,當時我沒有掙扎很配合。
在辦公室一位主管我向他求情解釋因為我一時貪念塞多幾顆,但紅棗是我因為太緊張了,掉進購物袋但我緊張所以不敢拿出來,我願意付全額或更多來彌補我的過錯,他完全不聽,但同時也沒有馬上報警,並在我面前寫了一張“貨物損失”表格,並寫上我拿的蔬果和紅棗,我一直請求給我機會,但他還是把這兩項寫下,並要我付清這兩項的價格,我也付清,但在最後他突然拿多一張表格要我填入,我的姓名,質料,並在一個空格上寫上“偷竊”並簽名,當時我不會寫偷竊的竊,他還指著牆壁的字叫我看著寫。 我非常害怕不想填,他便做了一個動作站起來要打電話,我不懂他要打給誰,但他表情是很氣憤的,並說我都不馬上報警幫你了,你還要讓我難做!快點填填好回家!我還有很多事要忙!當時我非常害怕便馬上填上他所要求的一切,然後他請保全帶我離開賣場。
我很害怕,雖然他們說如果不給我機會就馬上報警了,這只是留個檔案,我回家到現在都一直很恐懼,睡也睡不好。
我想請問,我的以上問題, 1.當時我付賬時,很明顯他們早就知道,可為什麼他們不在我付錢時再一次提醒我:還有什麼沒付賬嗎?(因為這樣提醒我一下我會馬上轉變我的念頭,馬上拿出紅棗付錢和拿出多拿的蔬果)
2.當時我付款後剛要離開,保全停我的範圍還在賣場以內,我並沒有離開賣場範圍,也就是我離開付款櫃檯,但還沒離開電檢門(就是那些會響的門) 可能我走在電檢門前我會害怕並轉回去付紅棗錢和多拿的錢
3.如果我是屬於還在賣場內,電檢門以內,我是可能看見電檢門而回頭付款,那麼是不是不算偷呢? 因為保全不是在我離開電檢門以後停我的。
4.我知道我一時貪念是不對的,我想知道是不是賣場那邊也有處理不當? 是不是不能這樣定義我有偷竊和要我填寫那些表格?我能不能回去要求拿回我所填寫的表格?因為如果在離開電檢之前還是賣場範圍,那麼我還沒構成偷竊,過後在辦公室他們要我付清款項,我付清了,那麼又怎麼構成“貨物損失”呢?目前付清款項的發票都還在我手上。我非常擔心,因為我不想留下這污點,因為我會活在這個很恐懼的問題,我怕我承受不住,雖然我知道我的貪念是不對的,希望你能教我怎麼做。(經過這次的教訓我以後一定謹記)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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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賣場人員並無一定要在收銀櫃臺提醒您付錢的義務,這與您偷竊行為無關。
2、3、超出賣場合理管控範圍,也就是離開收銀櫃檯就已算偷竊既遂。
4、賣場未報警本就不會有刑事責任,不是很確定賣場的舉動緣由為何,若收到司法單位傳票建議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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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04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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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賣場會有監視器,並可能有巡邏人員現場巡視,你在著手偷竊時安全課人員已經發現,監視器可能也有畫面,買場人員整理資料後可能會提出竊盜罪之告訴。你的情況跟一般消費者忘記將商品取出結帳不同,賣場也無義務告知你,就算告知你也不會影響竊盜罪之著手。 電檢門無法檢測出水果的數量、紅棗也不會刻意貼感應器,以上都不會影響竊盜罪之構成。 你已經著手,剩下之問題只有討論既遂或未遂,賣場只是依照標準作業程序辦理,你回去爭執,賣場可能會馬上報警,請警方到場。歸還偷竊物品或賠償損害,不會影響竊盜罪之構成,只會影響量刑。 若賣場提出刑事告訴,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給予緩起訴處分,或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微罪不舉之規定,給予不起訴處分。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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