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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私訊眾人有違法?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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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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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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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確切證據能夠證明,對方有散布該訊息,會構成刑法第310條規定之加重誹謗罪,可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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