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路和房屋糾紛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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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1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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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因為毀謗罪只要您能確信其為真實者,就不罰,不是說您必須提出相當證據證明您說的是事實,而是您能提出相當理由,讓檢方認為您深信您所評論的事為真實即可,且住宿的之環境亦屬與公共利益相關之事,即使認為您的言語確有影響房東之名譽之處,但您評論的事情為確實的事實,主觀上並無刻意毀損名譽之犯意,也非憑空捏造,因此成罪機率相當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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