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家繼承財產兄弟姊妹5人,2戶是代位繼承(3人)總共有8人
其中我一位姐姐不接電話,簡訊不回, 住所不明 , 找不到人
土地房子打算先共同登記,只有銀行存款 農會定存 需全部繼承人到齊,
我們是否可以用調解方式分割遺產,如果我姐姐不到場,這樣能拿調解書提領
屬於我們的款項嗎
如果向法院提起分割遺產訴訟,不知她住所,如何處理,訴訟費用可以由她負擔嗎
調解方式跟遺產分割訴訟,是只要1個人提出,1人到場就可以
還是須同意分割繼承人同時提出跟到場?
喪葬費用我們要怎麼先扣除在平分?收據要先提供給法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