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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幫我..

  • 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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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2 03:00 
  • 文章人氣:655
  • 個人積分:6
  • 請問一下 前幾天被警察叫去做筆錄 原因A朋友有在販賣毒品 牽扯到我,B買毒品 我幫他拿錢給A警察播放語內容因為B有說到我到名字 內容則是B會把錢轉交給我,警察問我知道那筆錢要幹嘛嗎 我說知道是k。隔天去找檢察官 他說這是(共同販賣)的一種,到現在我還在等後續。重點是我沒有在賣毒 毒品也沒有經過我手 我只是幫忙轉交錢..這樣會被關嗎 還是能緩刑..或罰錢...?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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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2 04:27 
  • 文章人氣:121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收錢是販賣毒品行為的一部分,執行收錢行為有可能構成共同販賣毒品罪,販賣毒品罪最低法定刑期五年,不可能易科罰金,若無認罪,要獲緩刑的機會也不高,此罪是強制辯護案件,可自行委任律師協助辯護或等起訴後由法院指定公辯人或律師辯護。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黃國政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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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2 08:06 
  • 文章人氣:116
  • 個人積分:6660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這是強制辯護案件!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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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2 10:12 
  • 文章人氣:114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您的行為仍屬於參與販賣毒品之犯罪,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2、可爭取認罪幫助販賣之行為,有機會拚緩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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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2 11:06 
  • 文章人氣:121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可能會被以販賣三級毒品的共犯來偵辦起訴,刑責不輕,建議委請律師開庭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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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2 11:35 
  • 文章人氣:118
  • 個人積分:9733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三級毒品為五年以上之重罪,建議您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不要再自己亂說話,說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尚還不自覺,應將您於警詢筆錄中,警察之問題以及您自己之回答,撰寫下來,以利後續至地檢署之答辯,目前若有警察或檢察官傳訊您,應立刻委任律師,不要再沒有準備,自由發揮,會非常非常的危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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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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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0220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三級毒品為五年以上之重罪,代收毒品、代交毒品、代收金錢、代交金錢等行為,均為販賣毒品構成要件中之一環,可視為共同販賣毒品(販毒集團),建議您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不要再自己亂說話,說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尚還不自覺,應將您於警詢筆錄中,警察之問題以及您自己之回答,撰寫下來,以利後續至地檢署之答辯,目前若有警察或檢察官傳訊您,應立刻委任律師,不要再沒有準備,自由發揮,會非常非常的危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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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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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2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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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1.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請閣下應特別注意目前法院對持有毒品的認定:持有係將毒品據為己有,一般販賣前均有持有行為,故持有後另行販賣,則販賣行為可吸收先前之持有行為,不另論持有之罪,據此,閣下有可能會被認定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的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免費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 魏克仁律師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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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2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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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3230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您所述的情形有可能會被論以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因此還是會被論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刑責。 不過在個案情形,如果真的是只有幫助的事實或是主觀犯意的話,可能僅構成刑法第30條幫助犯,刑責可以予以減輕。 此部分屬重罪,請謹慎為之。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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