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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詐欺罪收到傳票的問題

  • 小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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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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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今年1月底接觸詐欺,朋友被抓講了我於是我被叫去做筆錄

    筆錄內容大概是 我在網咖認識一個人 那個人叫我找人去工作
    於是我找了我朋友去 我們都不知情是什麼工作
    後來我的工作就是每天早上叫他起床去提款機撿查銀聯卡有沒有問題

    大致上就是這樣

    我朋友在我做完筆錄後約1個月後就開完庭了

    他還沒18所以關收容所一個禮拜而已

    我已經18 可是我到5/27才收到傳單

    已經過了4個月了  怎麼會這麼晚才收到 

    像這麼晚才收到是因為罪比較重還是沒有關係

    本人還在就讀高中 即將畢業

    我想問的是 我這樣的話判的罪會很重嗎?

    會不會還來不及畢業就已經被判進去關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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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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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少年事件與普通的刑事程序是分開的,所以時間有落差是正常的。

    2、重要的還是案情輕重,因為涉及刑責及民事賠償責任,建議您應該與您的法定代理人一起尋求正式諮詢,尤其是民事賠償責任,您的法定代理人必須一起負責。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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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2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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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刑法169條(誣告罪)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為我國憲法第十六條所明定。所以,人民認為自己合法的權利受到侵害,當然可以依法提起民事或者刑事訴訟,尋求國家給予法律上的保護與保障。相反地,如果人民提起訴訟的目的,不是在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是蓄意要侵犯他人的權利,除了民事訴訟是採取收費的有償制度,提起訴訟的人需要自己負擔訴訟費用的損失以外,有時還要負起侵害他人權利的損害賠償責任。至於所提的是刑事訴訟,則要負起刑法上的誣告罪的刑責。 為保障您的權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