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詐欺罪收到傳票的問題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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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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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少年事件與普通的刑事程序是分開的,所以時間有落差是正常的。
2、重要的還是案情輕重,因為涉及刑責及民事賠償責任,建議您應該與您的法定代理人一起尋求正式諮詢,尤其是民事的賠償責任,您的法定代理人必須一起負責。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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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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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刑法169條(誣告罪)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為我國憲法第十六條所明定。所以,人民認為自己合法的權利受到侵害,當然可以依法提起民事或者刑事訴訟,尋求國家給予法律上的保護與保障。相反地,如果人民提起訴訟的目的,不是在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是蓄意要侵犯他人的權利,除了民事訴訟是採取收費的有償制度,提起訴訟的人需要自己負擔訴訟費用的損失以外,有時還要負起侵害他人權利的損害賠償責任。至於所提的是刑事訴訟,則要負起刑法上的誣告罪的刑責。 為保障您的權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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