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問題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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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0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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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上班....那是屬於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是僱用人給被雇用人薪水,而且薪資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喔!此外,勞動基準法有關於勞保、健保、勞工上班時間、勞工休假、請假等規定,如果雇用人與你簽訂的勞動契約低於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你都可以主張該契約相關規定的條款無效。
你需要先給付頭款,這是什麼道理呢? 是詐欺看你輕率無經驗,騙你簽署契約嗎?
如果是消費性的契約,那妳可以向消保官提起申訴,請求進行調解。如果是勞動契約,請向勞工局尋求協助,如果發現是詐騙的行為,請向檢警機關提起詐欺取財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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