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騎機車闖紅燈撞上我(有受傷有敷藥收據)
雖然中間有一直說願意和解只是沒時間
也說要請家人來也沒下文(對方沒有第三責任險可以賠我機車)
一個月了對方還是都沒有所表示一再拖延
我可以直接對他提出什麼告訴
需要理賠機車 我的醫藥費 還有那天上班薪資
精神賠償跟過失傷害也可以一起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對方有過失,且無法達成和解,建議可以直接先提起刑事告訴,避免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
2、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您所受的損害,但是必須檢附相關單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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