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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糾紛

  • alic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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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
  • 甲支付地價七成之金錢給地主乙,使用乙部分土地耕作用,雙方僅口頭約定土地公耕作用,並沒有約定其他事項。幾年後,甲為了放置物品方便,所以在土地上建了一個置物室,地主知情後出面制止,請問甲乙雙方可以各有什麼主張?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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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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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雙方均無明定,也無文字契約可循,所以只能回歸民法農育權之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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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6 21:35 
  • 文章人氣: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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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當初並無約定地上物的建造

    那麼地主可以請求拆除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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