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請問現任女友將自己私事公諸於世

請問現任女友將自己私事公諸於世

  • Jessi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6 16:41 
  • 文章人氣:489
  • 個人積分:16
  • 因跟前男友吵架,他太太在臉書公開

    對我的批評且寫出他老公是我第一個男人這種話語

    是否有跟私德有關?

    可否提告他太太?

  • 趙浩程 (Jayde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6 17:41 
  • 文章人氣:183
  • 個人積分:9662
  • 律師評價:33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1號
  • 回覆 Jessie 的發言內容:

    因跟前男友吵架,他太太在臉書公開

    對我的批評且寫出他老公是我第一個男人這種話語 ... (恕刪)

    因為不知道您說的"批評"具體內容有哪些,建議您先將批評的內容擷取留存當作證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line或電話(0930-533503)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黃國政 (Sam)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6 17:51 
  • 文章人氣:188
  • 個人積分:7226
  • 律師評價:42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 呂昀叡 (呂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6 23:07 
  • 文章人氣:152
  • 個人積分:3258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這部分還是必須具體了解對方在臉書上公開的內容是什麼,若是足以毀損名譽,可能會有刑法第310條毀謗罪,即便公開的內容屬於真實,只要是單純屬於私德而與大眾公共利益無關的話,仍還是會有誹謗罪的刑事責任。 此部分可以在蒐集證據後,提出刑事誹謗罪的告訴,並且在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請求不需要給付裁判費給法院)。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