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付命令 強制執行~~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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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14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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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當甲方收受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後20天內,如果沒有任何意見,法院就會開立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給您,您就可以持該證明書直接國稅局聲請查詢對方財產資料,如果有財產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即使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也可給予債權憑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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