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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一開始並無告知 商品沒有消費者要的顏色 只是拍照 等消費者收到商品項賣家反應 賣家才告知 此商品 沒有消費者要的顏色

  • 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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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15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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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一共向賣家購買兩樣商品

    分別是鞋子和衣服

    收到商品後向賣家反應鞋子顏色不符

    賣家只是一再強調出貨前有照相

    ( 沒錯衣服大剌剌地攤開拍了好幾張 正面反面都拍得很清楚)

    ( 鞋子卻是放在鞋盒裡讓人無法確切辨認鞋子的顏色) 詢問賣家 為何下單的顏色是米色

    收到的商品卻是駝色

    賣家先是說 此商品就是他們的米色

    後來又改口他們沒有米色

    反過來責怪消費者 商品寄出前為什麼不說

    第一鞋子放在鞋盒裡 實在不好辨認

    第二 我下單的時候 就已經在備註欄告知賣家我要的是米色

    如果賣家沒有米色是不是一開始就要告知消費者 而不是 為了成交商品 硬是將商品寄出讓消費者買單 甚至在私下留言 責怪消費者不會區分顏色 而且 賣家所寄出的商品 兩支鞋子的顏色有明顯的落差(我看賣家自己也不清楚 )

    (就是覺得出貨前有拍照對她就是有利的保障) 賣家竟叫消費者在自己的賣場轉手賣出  

    另外 我將 此事件留言在 此鞋的商品頁  賣家 以誹謗名義 反嗆消費者 說消費者散佈不實謠言

    但以上都是事實的陳述 有誹謗之嫌疑嗎?

    若無 消費者是否可以反控賣家誣告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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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20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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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您以網路購物的方式購買物品,本來就可以主張猶豫期間,在7日內無需任何理由
      、無須負擔任費用要求退貨。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2、倘若您所傳述的內容,倘若屬實則不會構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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