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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yi 105-06-22 01:33

您好,本人於去年9月與前夫協議離婚,兩個孩子由我扶養監護權也歸我,離婚協議書清楚載明男方需將扶養費按月匯款入本人帳戶,但離婚至今,其間只以現金方式支付約3萬餘元,之後以各種理由拖欠扶養費,苦撐數月,在經濟壓力越來越大的狀況下,不得不上來尋求幫助,想請問律師,若要請求支付扶養費,我該採取什麼方式進行?對方是自營商,對外可能有債務存在,且名下尚無動產,若對方以無法支付為由,或想進行脫產,可否有方式可預防?

另外,離婚前,對方因吸食安非它命,在婚姻關係其間對我精神迫害,以至本人多次自殺未果,當時有錄下對方對我說的不堪言語,甚至離婚後,還不斷對外散發不實謠言意圖毀謗本人名聲,獨自一人帶著孩子離開已是壓力重重,還要不時受到謠言傷害,甚至言語恐嚇,想請問關於這個部分,我可以對對方採取何種行動?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扶養費的部分,如果雙方之前於協議書內有載明對方應支付扶養子女費用,建議可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對方履行協議。如果協議書內沒有載明扶養子女費用的數額,可請求法院酌定扶養費。建議您應儘快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如涉及恐嚇妨害名譽,您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追究對方此等犯罪行為。

 

 

cindy 105-06-15 18:54

我一共向賣家購買兩樣商品

分別是鞋子和衣服

收到商品後向賣家反應鞋子顏色不符

賣家只是一再強調出貨前有照相

( 沒錯衣服大剌剌地攤開拍了好幾張 正面反面都拍得很清楚)

( 鞋子卻是放在鞋盒裡讓人無法確切辨認鞋子的顏色) 詢問賣家 為何下單的顏色是米色

收到的商品卻是駝色

賣家先是說 此商品就是他們的米色

後來又改口他們沒有米色

反過來責怪消費者 商品寄出前為什麼不說

第一鞋子放在鞋盒裡 實在不好辨認

第二 我下單的時候 就已經在備註欄告知賣家我要的是米色

如果賣家沒有米色是不是一開始就要告知消費者 而不是 為了成交商品 硬是將商品寄出讓消費者買單 甚至在私下留言 責怪消費者不會區分顏色 而且 賣家所寄出的商品 兩支鞋子的顏色有明顯的落差(我看賣家自己也不清楚 )

(就是覺得出貨前有拍照對她就是有利的保障) 賣家竟叫消費者在自己的賣場轉手賣出  

另外 我將 此事件留言在 此鞋的商品頁  賣家 以誹謗名義 反嗆消費者 說消費者散佈不實謠言

但以上都是事實的陳述 有誹謗之嫌疑嗎?

若無 消費者是否可以反控賣家誣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4: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您以網路購物的方式購買物品,本來就可以主張猶豫期間,在7日內無需任何理由
  、無須負擔任費用要求退貨。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2、倘若您所傳述的內容,倘若屬實則不會構成誹謗罪。
Carol 105-05-05 17:11

敬啟者您好,

母親近幾年經人介紹,認識某廟宇的廟祝,或應說是神棍,時常跟我母親說些??妖言惑眾的話,例如:說我家有鬼,又說我家祖先沒有保佑我母親,還有連我父親受傷、生病都說是鬼魂作崇,造成家人住的不安,請問諸如此類的言語,我可以向法院指控"該神棍散布不實謠言,造成他人恐惶,危害家庭和諧"之類的訴訟嗎?而且我相信一定也騙了我母親不少錢,可以指控他是詐歁,或是民、刑法,有何法條可以遏止這樣的神棍繼續危言聳聽呢?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5 17:50

您好,

 

1、刑事上可以提出詐欺罪告訴,但仍需有證據,例如錄音、有交付金錢或其他利益等。

 

2、民事上,單純跟母親胡言亂語並不構成賠償事由,但若成立詐欺罪或到處散布您家有鬼,則可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asaya 105-05-02 06:04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在經營網路實況 就像是在做節目那樣 目前是經營遊戲實況 我4/30下午1點多時 有人在遊戲內使用世界廣播跟所有伺服器的玩家說我使用外掛 並且付上一張我在實況時露出桌面的一個外掛壓縮檔 但是這個檔案是當初朋友說下載時會被瀏覽器擋掉 請我幫他下載在使用RC語音這個通訊軟體傳送給他的 而且我並不知道這是所謂的外掛程式 而當天晚上大約七點左右開台時我有跟觀眾澄清過這是幫人下載的 我並不知情 也未使用外掛程式 因為這嚴重影響到我的觀看人數跟收入 所以我5/1下午有去警局報案 是報他散佈不實謠言跟圖片 使用圖片來見風捉影胡亂推測我使用外掛(誹謗)報案完成後我有跟對方通知 希望能制止他繼續散步 而5/1凌晨到5/1晚間11點多那邊 他們還是有持續的在散佈 抹黑我 而且對方毫無悔意...不只在遊戲內 在巴哈姆特論壇 twitch聊天室散佈 以下是對方說詞 我只是針對對我看到的事實去評論而已 這是我的言論自由就像公眾人物本來就會受到許多人評論一樣 我不覺得我有什麼錯 請問一下言論自由真的是這樣嗎? 他可以隨意這樣評論我 讓我失去工作機會 減少我的收入嗎?可以這樣把未經證實的內容四處散播嗎? 還是他是對的呢? 請各位律師大大來為我解惑...

1.  就閣下所述之訴求,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asaya 105-05-02 06:03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在經營網路實況 就像是在做節目那樣 目前是經營遊戲實況 我4/30下午1點多時 有人在遊戲內使用世界廣播跟所有伺服器的玩家說我使用外掛 並且付上一張我在實況時露出桌面的一個外掛壓縮檔 但是這個檔案是當初朋友說下載時會被瀏覽器擋掉 請我幫他下載在使用RC語音這個通訊軟體傳送給他的 而且我並不知道這是所謂的外掛程式 而當天晚上大約七點左右開台時我有跟觀眾澄清過這是幫人下載的 我並不知情 也未使用外掛程式 因為這嚴重影響到我的觀看人數跟收入 所以我5/1下午有去警局報案 是報他散佈不實謠言跟圖片 使用圖片來見風捉影胡亂推測我使用外掛(誹謗)報案完成後我有跟對方通知 希望能制止他繼續散步 而5/1凌晨到5/1晚間11點多那邊 他們還是有持續的在散佈 抹黑我 而且對方毫無悔意...不只在遊戲內 在巴哈姆特論壇 twitch聊天室散佈 以下是對方說詞 我只是針對對我看到的事實去評論而已 這是我的言論自由就像公眾人物本來就會受到許多人評論一樣 我不覺得我有什麼錯 請問一下言論自由真的是這樣嗎? 他可以隨意這樣評論我 讓我失去工作機會 減少我的收入嗎?可以這樣把未經證實的內容四處散播嗎? 還是他是對的呢? 請各位律師大大來為我解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2 07: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的言論,應該是以侵害您的名譽為目的。

不過倘若您不熟稔相關法律規定,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1.  就閣下所述之訴求,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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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an 105-04-08 19:29
你好,近期有一位朋友他來了我的公司並說想加入(也有簽契約書),隔幾天她說她要帶她朋友一起來加入,則他朋友也來了,但他朋友沒有簽,離開後他朋友line我說怎麼辦等等的(有訊息存證)然後事後此兩人莫名其妙消失,我也沒差故不以為意,直到一個月後才得知原來他們兩人早已是其他公司的人,而那位他的朋友是他原先公司的上司,然後此兩人在外散播我騙人以及其他侮辱名譽不實謠言(有四位人證)導致幾十人誤會我在騙錢等等,但有跟其中四位我與他的共同好友解釋事實不是他所說的如此(把我與那個人的訊息給這四位朋友看),這四人才相信我是清白的,但其他人卻以異樣的眼光看待我並且不與我聯絡了,請問這樣子的案件,可以告那個人嗎?那這樣子可能會造成什麼刑事還是民事訴訟嗎?訊息以及他簽的契約書以及人證都有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08 2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誹謗罪,可以報警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並且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2、公司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建立相關機制,以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先蒐集事證,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超真 105-03-11 16:28
薪資糾紛存證信函內容涉及就業歧視、誹謗不實謠言內容。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1 16: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倘若涉及誹謗,也可以報警處理或是委請律師提起刑事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1 21:58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indy 105-01-28 19:01

離職員工突然離職, 未完成交接, 請他這個月的薪資來領取現金. 但目前聽到非常多耳語, 他在現有員工面前跟前員工之間不停散播謠言. 因此想請他這個月來領薪資的時候, 簽一份文件, 等於公司已經跟他無任何合作關係, 希望他就此打住不要散播不實謠言. 請問要怎麼寫.

你好:

要記載終止勞動契約之原因以及係勞工自願離職之情形。 載明離職後不得惡意中傷公司商譽、員工之名譽,否則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若有誹謗情形造成名譽貶損可以在6個月內告訴期間提出誹謗罪告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22:24

您好,

 

1、可載明員工日後在外不可散布對於公司任何言論或評價,否則將賠償公司XX元,且公司不需負擔舉證責任

 

2、至於刑事上則無法成立罪名,因為妨礙名譽罪係針對自然人,公司只有商譽受損之損害賠償可以請求。

 

可將協議擬好後交由律師審閱,以保萬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珈珈 105-01-03 10:38

因本人碰到有人FB人頭帳戶 對本人散撥一堆不實謠言.並牽連到我家人

也po一些曾經與他朋友傳的line.與我家人的照片.本人才知對方一直打探我.

使我備受捆擾與恐懼

試問因是在網路上  不知這樣是否能提告 如果可以那要如何提告?

ps對方所po的內容與照片 本人都有截圖存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3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截圖之後,直接報警處理即可。

屆時可以依據內容提告誹謗罪或是恐嚇罪。

phoenix 104-11-06 11:25

你好

我與男友於今年4月11日正式宴客舉辦儀式祭祖等,當時考量男方剛換工作且忙碌不便請婚嫁,並未馬上登記,然於今年八月底發現男方出軌,之前有詢問過是否可以提告處理?您們回復是因為未登記,將以解除婚約方式處理,接續請教那是否可以雙方擬定解除婚約之契約,內容載明解除原因,雙方後續物品處理或賠償,若是後續有不實謠言賠償之類的字義,再將相關契約法院公證?這樣契約會有哪些效力?和存證信函的差異和優劣在哪?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願意同意您的和解內容,只要經雙方簽章於協議書上,即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姻登記制的關係,所以縱使宴客祭祖,倘若未辦理登記,仍不生婚姻的效力。

2、就您所述的狀況,我方可以要求解除婚約,並且要求賠償損失及返還因為婚約而贈與對方的財物

3、雙方可以簽立協議書,不過建議應該由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phoenix您好:
很遺憾聽到這件事,您應該很難過吧.
關於您的問題 回答如下:
1.未登記 婚姻尚未成立
2.若僅是解除婚約 發存證信函即可(單方意思表示 表示您不跟他結婚了)
3.若雙方能協議出賠償金額等 則有協議書更佳(雙方均簽字 代表雙方均同意遵守)
若須律師代撰存證信函,或代為草擬協議書等等,可再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LUN 104-10-07 10:33

有位人士,常常會傳不實謠言,有時還會透過私訊或利用現場搭訕的方式來傳遞訊息,謠言當中還會把被害者的全名給說出來!

已有多名被害者受害

想請問律師咨詢家,這位人士亂傳不實謠言於眾,且還把被害者的全名說出犯了哪些刑事民事責任,如果被害者堅持提告需要怎麼做來維持自身權益??

wilson 104-07-05 20:57

律師您好 ~ 我是一位奇摩拍賣的賣家 , 在6月份販售了一個二手COACH包包 , 買家收到後說我的包包是仿冒品 , 要我退費給他 , 我的包包絕對專櫃購買真品不是仿冒 , 與買家在程爭吵過程就不多述了 ,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因為我是一個網拍賣家 , 賣家的評價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的 , 這樣對我已經造成個人信用以及個人名譽受損 , 以下這段話是買家給的評價(是仿冒品,不是真品) 1~請問這點我可以告他毀謗散播不實謠言之類的法條嗎? 這是第二段疑問 , 以下是買家對我說的話 , 都是擷取重點片段(如果我直接拿去警局提告你賣仿品,根據商標法,你至少會被處罰萬元以上的罰緩,所以請問?現在你要讓我退貨(你需負擔來回運費),還是我直接拿去警局提告? 若購買的商品,有涉及違反商標法的問題,依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崤誤認之虞。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此部分亦可向警察機關報警處理。你就收警局到案通知單,準備出庭,自己去跟法官說 , 2~請問這些話我可以告他恐嚇嗎? 以下是第三段 , 我最後不想跟瘋子吵決定把錢退給買家 , 由於奇摩拍賣新規定 , 買任何商品的交易款項方式一律要經過輕鬆付的方式來付款 , 所以我也將款項退至買家的輕鬆付 , 買家一直不斷要我把款項退到他的私人華南銀行 , 但我堅持依照奇摩規定進行退款 , 而買家還要我多給他80元的運費 , 因為買家要把我的COACH包退給我但不想自己出運費要我付擔 , 所以我也將80元退至買家的私人華南銀行了 , 因為奇摩規定退款不得超出當初交易的金額 , 但這80元就超出了交易金額了 , 所以才會退至他的華南銀行 , 但買家不曉得是哪裡按錯了 , 也不知道是用什麼方式把輕鬆付的款項轉初至他的華南銀行帳戶 , 居然轉帳不成功 , 現在買家收了80元的運費以及購買包包的費用 , 但是還不把包包退給我還說要去告我 , 3~請問買家這樣的行為 , 我可以告他侵占or詐欺之類的法條嗎? 麻煩請專業的幫忙解答疑問 ~ 在此深深的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6 2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涉犯名譽侵害。

2、對方是法律上的主張,不會構成恐嚇罪。

3、有關於是否構成侵占的部分,必須看對方是否故意拒絕返還,倘若因為操作上的問題等,要證明對方有侵占故意,恐有困難。

糖果樂園 104-05-11 03:31

請問一下以下這篇文章是玩家對於天堂網路遊戲本身或是遊戲公司提出的心得或是討論。

因有人提出有關於此篇文章所構成散布謠言被告的可能性,本想刪除文章,但因發文沒幾天討論相當熱烈也有許多人表示贊成或是提出其它遊戲問題,特此來諮詢此篇主要文章是否造成毀謗或是散佈不實謠言法律問題,希望能幫忙解答多認識一點法律常識。謝謝。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0842&snA=686103&tnum=50

以上是論壇網址

以下是內文

標題:天堂流失人潮可能的【主要原因】

內文:最大的問題可能是

1.帳號無控管 導致一人多開火車 打幣((失去團練 團隊打王的樂趣 一個人開個五六七八隻腳色上高等區掛著打 你覺得到底是再玩什麼?打幣機太多導致通貨膨脹就不用再說明了 2.寶物鎖的誇張((要花個好幾千甚至上萬才可以拿到一個技能 魔法 或是裝備 3.台裝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出了一堆台裝意味著 內建裝備沒人使用 而且同時也失去蒐集材料製作裝備的那份衝勁了 但是前面這兩點來說 最大的問題還是帳號無法有效控管 大家都再鑽漏洞多開 還有就是各位玩家的心態,玩遊戲卻一直說自己靠遊戲賺了多少錢((在一些回鍋 或是 新玩家眼中是怎麼想著這款遊戲的?
還有我必須要說的是,多開打幣機可能真的是出走人潮的主要原因,你們想想新手或是回鍋天堂的玩家想要的是什麼?會玩的多開打幣,錢跟裝備自然一大堆,那一般新手或是回鍋的呢?覺得非常不公平沒有優越感,就算有花上台幣的玩家好了,人家多開照樣高等區輾過去,這樣惡性循環下去,大家都多開造成伺服器爆滿的假象,玩家等久了就不想玩了,就算擠上線看到的是滿滿的打幣機,而自己在那邊慢慢練,試問還有人想繼續玩下去嗎? 還有好不容易打到的法書、技能、裝備,都沒有價錢,因為太多打幣機去打那些基本法書、裝備,導致沒有多開的人好不容易打到那些東西賣不出去,或是賣很低的價錢,要賺錢更難了,剩下的只有三條路 1.跟著多開 2.買幣 3.不玩
醒醒吧各位!!問題出在哪各位心裡自然明白 只是各位不願意承認罷了 以上是文章 謝謝。

 

您的文章本身內容部分,如果都有經過大致上的查證,那麼這篇文章的內容屬於可受公評且與公益有關之言論,屬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不會構成刑法誹謗罪。

 

以上,如有相關的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jasoncheng 104-02-18 11:53

各位律師好~我的問題是這樣的~

我女友在某公司上班,因為想說可能需要有時候跟主管請假於是加了主管電話,有的人LINE有打開自動加入好友所以加了電話號碼自動就會加入LINE通訊軟體。

沒想到這才是惡夢的開始,原先我女友以為只是主管想要說一些工作內容所以她有回復聊天一些內容,但並不是,這位主管強烈的追求我女友,但我女友已表明拒絕,沒想到這位主管惱羞成怒傳送大量不雅字眼性騷擾恐嚇,爾後還威脅我,使用FACEBOOK找到我資料開始也傳一些威脅字眼給我,之後我們通報了他們總公司處理,然後我和我女友還有那位性騷擾主管及他們公司各大主管面談和解處理程序,這位性騷擾主管承諾保證寫了切結書也壓了手印,和解書也寫了同意以五萬達成精神賠償,但對方能力有限當下只給了5000額外有寫上其他還款日期分為三個月,我們也同意撤告但還未撤告,但昨日聽見這位性騷擾主管朋友說他假和解事後要再弄我們,但和解書他也簽了切結書也寫了,和解書內也提到達成和解事後雙方則都放棄追訴權利,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情形我們該怎麼辦?

這位性騷擾主管到處在工作場合造謠毀謗我女友及連日騷擾造成我女友精神折磨已有精微憂鬱症會自言自語

網路社群FACEBOOK及親友散播不實謠言

我們只想平息事件但這位性騷擾主管卻不善罷甘休

和解金尚未全部取回,絕對不能撤告。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1. 就您所陳述的問題,兩造前已簽署和解書,加害人此期間仍究毫無悔意事後又再犯,律師建議請您備齊人證及物證後,即可逕向地檢署提出刑法第309條妨害名譽告訴,閣下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分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  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8 14:32

1. 一碼歸一碼,和解是對於先前的某個行為雙方達成協議,並不代表爾後有其他侵害行為時,又可執先前的和解契約主張對方已放棄權利。

2. 又,同上大律師所言,建議先不撤告,並持續對該名主管之行為搜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8 23:06

建議您隨時蒐證,若主管接下來仍有違法之行為,再行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8 23:37

建議您隨時蒐證,若主管接下來仍有違法之行為,再行提告

寧寧 104-02-09 01:52

律師好,最近被陌生人在網路指控不實謠言,但他一聽到我要告他,他就道歉,然後消失不見,把可以連絡到他的通道封鎖

請問我可以找到他的網路ip位置或者是網路應用程式ip找尋到他嗎?

一、是否成立公然侮辱要看流言的內容是否為抽象,例如三字經,及是否在公開的網站留言而定,若為具體指摘不實且損及名譽內容則可能成立誹謗罪。至於民事則無(公然)此條件之限制。

二、你所詢問者,確可查到真實姓名,無技術上困難。

三、既是陌生人,你不會知道其為人如何,是否採取法律行動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0228717475

小舞 104-01-17 10:06

公司內已離職員工帶走客戶資料並將客戶加入群組,於群組內散播不實謠言毀謗公司,造成客戶流失及名譽毀損,已有群組內成員提供公司對話內容掌握到證據,請問可依何種罪名提告?群組內共同煽動者會有影響到嗎?提供者公司絕對保密但如提告是否會影響提供者?

小舞 104-01-17 10:12
回覆 小舞 的發言內容:

該名離職員工離開時有簽屬離職書~當初進公司時也有簽勞資契約,內容皆有保密條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7 14: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涉犯誹謗罪。

2、倘若設有公司商業秘密,則另外構成刑法洩漏工商秘密罪。

3、公司可以依法提告並且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證明該離職員工有對公司為誹謗之言論,可彙整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又該名員工帶走公司客戶資料之部分,亦有可能違反營業秘密法之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刑事上可以妨害名譽罪及妨害工商秘密提告民事上可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2.共同妨害名譽之人亦可能成為共犯。

3.提供  貴公司資訊之人應該會成為法庭上之證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Chu 104-01-15 20:11

A女及B男為男女朋友,C女為B男的前女友

C女在其臉書上散怖B男親吻她擁抱她等不實謠言

雖文章中沒有指名道姓,但A女知道C女指的是誰

也各在自己的臉書上PO文隔空對答

C女也曾私下以臉書訊息留言給A女說B男的種種

最後導致A女和B男分手

事後跟B男坦承她就是要拆散他們

其它不說,針對C女在臉書上散佈不實謠言引起當事人名譽受損及相關人精神上的損害,是否有觸法?

懇請一個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5 2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依據所散布之內容判斷是否影響該他人的名譽而定,倘若涉及傳述該他人感情不忠真等影響名譽之內容,則構成誹謗罪,反之,則縱令影響男女情感,亦不構成無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飛飛 103-12-24 12:50

安安我想請問
我再網路上認識一位女性,並且當了一陣子網路情侶,後來分手後女方並沒有好好分開,在網路上大吵一番後,她竟然調查我FB並發私訊,宣傳我跟她賴的內容(未經我的同意)但不是用拍照或檔案(自己用手打),雖一部分屬實但亦有誇大,意圖使我名譽受損,因此我想提告她,想問幾個問題 
1.一部分雖屬實,但當下是雙方你情我願,並且為了討好對方而說出的話(比如訴說愛意之類的)但未經我同意擅自宣傳是否可提告妨礙秘密妨礙隱私
2.一部分不屬實並且誇大是否可以提告散播不實謠言

3.以上任一種都會使我名譽受損,是否可提告妨礙名譽 
4.調查我FB並發訊息給好友,並且打電話給我父母威脅要提告(有電聯紀錄)使我心生恐懼,是否可以提告恐嚇
麻煩解惑 謝謝 已下是她傳播的內容


你是XXX朋友對吧?我想請問你XXX他是不是會找女孩子跟他玩電愛遊戲?還會說一些猥褻的話呢?譬如..說要舔還女孩子下體叫女孩子送他穿過沒洗的內褲說沒洗才會有味道...
因為有女孩子跟我說他會這樣~我想你是他朋友應該對他比較了解所以想問你看看 不好意思打擾到你
對話結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4: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揚言要提告的部分不涉嫌恐嚇罪。

2、對方已經涉犯妨害名譽,可以拍照蒐證,發函告知道歉,否則可以嘗試提告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名譽,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55

您好,可向對方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uRu 103-08-05 16:09

您好:

近日得知,有人在fb他個人版面影射攻擊,版面及留言內容都沒有指名道姓。
但同時以fb私訊方式,主動向與我稍有互動的"幾人"散佈關於我的不實謠言

內容已清楚指名道姓提到我,且也有提到他版上面的文說的就是我

這些謠言已嚴重防礙我的名譽(指我傷害生命,不實收費...)

關於謠言內容我都能證明是不實及扭曲的,

我也已經有拿到對方散佈內容的截圖

請問這樣是否能提告加重毀謗罪 (以文字散播)?

網路謠言散佈者,與製造者,是否可以一起提告
謝謝

您好,以文字方式散布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不實言論,已構成刑法誹謗罪,於Facebook貼文辱罵他人的行為已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協助散布之人均為共犯,可具狀提出告訴,但因人數眾多,建議可找專業律師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對方散布對您不實言論之截圖等,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欣 103-06-18 19:37

律師團您們好:

嚴格來說這算家事,不過個人覺得已經嚴重的影響到自己的家庭,想採取保護自己的手段。

事情是這樣的,叔叔打電話到爸爸服務的公益團體去毀謗我爸爸(內容大致上是不照顧兄弟等等),但事實上爸爸跟叔叔近幾年來基本上是完全無往來,只是近期為了錢的事情才有連絡,叔叔這樣毀謗我爸爸,間接影響到公益團體對我爸爸的信任,這樣我是否可以告叔叔毀謗妨礙名譽呢?

這樣我是否可以先寄存證信函來保護家人呢?(用途是嚇阻)內容大概能怎麼寫呢?(可以不要讓叔叔知道是我們寫的存證信函嗎?)

若叔叔繼續在公益團體或是在別的地方或跟別人散撥不實謠言,我能夠採取甚麼樣的保護家人手段嗎?

或者到最後,我可以告他嗎?我需要蒐證嗎?這樣算是哪種案件呢?需要請律師嗎?謝謝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他人犯意已非常明顯,為維護你權益,您可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可先委請律師繕寫存證信函,並由律師出具身分函寄到他處。

 

 

 

小欣 103-06-18 19:58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目前我想先做出能嚇阻他的動作,若叔叔真的太過分,不排除會跟律師連絡提告他。

證據方面,請問我該如何收集呢?因為叔叔目前是打電話到團體去,我只要找到那位接電話人員證明確實有這件事就可以了嗎?若對方無法配合我該怎辦呢?謝謝

可先委請律師繕寫存證信函,並由律師出具身分函寄到他處。 0937-182635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8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蒐集完整證據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以公權力介入之方式。使叔叔感受壓力而不再為妨害名譽之行為。亦可發函要求其停止任何妨害名譽之行為已達威嚇效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aw 103-01-24 10:50

您好:

我想諮詢的事情是發生在辦公室中,某位同事(以下簡稱W小姐)因故(大至公司對專業軟體的人員使用權力,小至打掃工作分配及零用金的管理…等事件),對我心生不滿。雖上述相關事件,皆已由管理階層基於公平原則加以定奪,並公佈實施及執行。

但W小姐,可能因結果不合其意或其他因素(這方面我不便妄加揣測),故事後處處針對我個人進行人身攻擊。攻擊的時機不分人前人後,攻擊的內容包含對外散佈不實謠言,例如:於背後無中生有捏造我批評縣府及其他相關承辦人員,讓他人對我產生誤解;或於我在場之情況下,即以指桑罵槐之方式,當面於往來廠商面前意有所指;又如公司公用碟檔案不見,卻無憑無據跟廠商說是我刪除的…等等。其散佈的對向包含:公司其他同事、其他同事之眷屬、甚至於業務上有所接觸之其他公司成員、往來廠商、或業務上需接觸之縣市政府承辦人員,已嚴重影響我個人聲譽。

上述事件,皆已呈報公司管理階層,管理階層亦已由其他同事處,證實確有其事。但因W小姐之先生在縣府任職,因本公司與縣府常有業務往來,故管理階層於事件處理上有所顧忌。處理時僅單方面安撫我說,他們了解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又說W小姐可能是因家庭因素(此為公司管理階層自行猜測)導至情緒不穩定,請我多加擔待。而上述之狀況已持續年逾,基於與管理階層之共識,故我多方忍讓。

我想請問的是,由於W小姐對我進行人身攻擊時都很突然,就算我當下在場,也很難即時反應過來進行錄音存證。若我想對W小姐提告,成功的機會大嗎?因為我不能確定相關證人(包含同事及公司管理階層),是否願意幫我作證。還是我還有什麼法律途徑能走?

 

另自今年一月以來,我陸續發現個人桌面、抽屜之物品遭人翻動,1/22又遺失放在桌面上之工程用計算機(雖然不貴),故1/23中午外出用餐時,於外出前即特別注意桌面及椅子等物品之相關擺設位置。但於中午用完餐後回公司,又發現東西被翻動,經向公司其他人員確認後,確定1/23中午時只有W小姐一人在公司。因此我想蒐證,且已向公司管理階層說明,管理階層也同意我於座位裝設錄影設備(但只照我的位子)。

我想請問的是,這樣的蒐證合法嗎?如果錄到的是W小姐翻動我的抽屜、物品,但沒拿東西,算侵害我的隱私嗎?還是還有其他的法律途徑可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對方之行為,均似已構成相關刑事犯罪,您均可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關鍵點在於,您必須提出相關之證據加以證明之。是此,建議您攜帶隨身錄音筆,進行蒐證,否則若無證據,似難成立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妨害名譽部分,沒錄音的話,就必須要證人能夠確實指證,否則沒證據的話,成立機會不大,當然詰問證人是有技巧的,翻抽屜部分,並沒有刑事問題,但可考慮以民事侵權行為提告,這部分有證據就比較ok,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lin 102-10-13 00:07

請問因對方兩年來持續毀謗污辱還有恐嚇

但因為早跟對方沒聯絡所以證據不足

有部分還是登入對方的帳號裡取得的

他跟多位人散播關於我的不實謠言

還把我的臉書帳號傳給別人要別人一起罵我

還有好幾篇明顯是在說我但沒有指名道姓的辱罵文章

上網查說這樣是犯法的可是並非無故入侵

對方因為知道我證據不足已經騷擾很久所以才會想到登入他帳號這個辦法

也並非破解方式取得密碼

而是對方很久以前給過但現在他不承認他給過

也因為他的騷擾持續地在看心理醫生

醫生證明能夠拿來當他騷擾證據嗎?

另外恐嚇方面的證據只有他帶很多人來圍住我的照片

還有當時跟他一起到現場的友人轉過來幫我作證

這樣是否證據不足?如果沒告成功是否會被告誣告?

煞祿 102-10-13 17:13

 你的問題很好解決 有錄音好解決 至於你登入 不管有沒有破解方法 沒經過別人同意已經觸法 可是你可以技巧性的把資料處理 有問題加入我的LINE吧 我可以教你! TWM0987510426

小小娃 102-10-08 10:00

請問律師毀謗侮辱妨礙名譽的差別,因鄰居在外散播不實謠言毀謗本人名譽,在警局協調時員警面前辱罵本人難堪字眼,請問律師在場員警可當證人嗎?雙方各自帶家人在場,請問三等親可以當證人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8 15:0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公然侮辱罪,是必須在不特定人得出入場所出言否定人格,如三字經等。

2、誹謗罪,是以散布於他人之意思,傳述足以降低名譽之事,包含不實事蹟,或是純粹私德事項,如某甲沒有前科,卻四處散播前科累累,或是四處宣揚某甲好吃懶做等。

3、妨礙名譽,不是正式法律上的定義,泛指名譽受到侵害。

4、人民是有作證的義務的,僅有部分例外,如:親人是可以作證的(但是證人可以拒絕)。另,員警則有作證的義務。

Lion 102-07-27 23:58
我妹妹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她先前在一間公司當業務員,任職三年多,之前有段時間業績很差。 有天老闆把她抓過去,跟她說,要把她培訓成公司幹部,要簽合約,內容是三年內不得離職,否則賠償違約金四十萬。 她說剛簽下合約的時候還有種被鼓勵的感覺,公司要培育她當主管幹部耶!所以也很努力,但還是一直沒有收入(公司是獎金制,無底薪,所以沒業績就是沒收入。) 這樣撐了一段時間實在是受不了,房貸都繳不出來了,只好離職另尋他路。 離職當天公司經理有拿出當時簽的合約,但是沒有要求賠償違約金,他只說"這個合約我暫時保留"。 任職期間她跟很多客戶都很熟識,但是有些客戶在她離職之後,就不再跟公司訂貨了。 昨天她說家裡接到存證信函,之前任職的公司說她散布不實謠言、影響公司信譽,導致客戶流失,要對她提告。但是她根本沒有叫客戶不要跟公司訂貨,是他們自己要換訂別家的。 而且當下離職的時候公司沒有跟要求賠償違約金,還說保留,現在又說她散布不實謠言,要提告,這樣根本是子虛烏有,這樣公司告的成嗎?請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幫我解答好嗎?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6

 公司的理由是告不成,

不過公司就已經簽訂契約部分違約金40萬元是可以請求

貓漾 102-06-06 18:16

Dear律師大大您好

近日無端被男友的朋友惡意批評散布不實謠言

該夫妻不僅向我男友的母親表示我不適合嫁入他們家

還詢問我們是否吵架 應該分手等等

並在現實及虛擬遊戲中到處散播不實訊息意指他們為受害者

一切係我因知道他們鼓吹我與男友分手 惱羞成怒而在臉書攻擊他們

他們基於無奈才予以反擊

但上述均非事實 且他們才是在臉書對我指桑罵槐(無指名道姓但按是很明顯)

連日來的壓力讓我非常困擾

本想息事寧人 對方卻不肯罷手

且我與男友都不知為何他們要如此攻擊我們 也沒有做任何反擊

請問律師大大 這些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要件

如果機率高 我需要您幫忙

再麻煩您告知 需要多少費用 及蒐集那些資訊 讓我評估

非常謝謝您耐心看完

 1.如果沒有公然污辱或是散佈足以侵害他人名譽的言行   那可能沒有相關刑事責任問題

 2.另外對方網路上言行至少至少要足以特定攻擊對象  單純按讚的人是可以對其提出告訴

   不過應該未必會成立犯罪

 3.提出刑事告訴不需要費用

貓漾 102-06-06 18:3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沒有公然污辱或是散佈足以侵害他人名譽的言行   那可能 ... (恕刪)

如是說我小氣 不夠資格 胡亂批評人等言論是否構成要件?

雖無指名道姓 但大家都知道是指我

這些騷擾已造成我精神壓力相當的大

每日都有人會告訴我他們又散布了甚麼他們很無辜

完全是因為我砲轟他們 但我甚麼都沒有做

就是要讓我精神崩潰 和男友分手

我和男友都相當不舒服 希望能儘速平息此事

謝謝律師解答

回覆 貓漾 的發言內容:

Dear律師大大您好

近日無端被男友的朋友惡意批評散布不實謠言

 

 貓漾您好:

 

   就你所述之情況判斷,該朋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刑事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惟是否足以構成此罪,尚須請您提供詳細之網頁資料及說明,才可再行判斷(如:雖無指名道姓,但是否已達可得確定對象之狀況)。如欲更為詳細討論開會,請不吝與本律師連絡。電話:23971998。

                                                                    魏千峰律師  敬上

Rab 102-05-24 09:49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毀謗的問題。

一、我前部門同事,在我背後及工廠現場散撥不實消息,我雖然沒有親耳聽到,也沒有錄音蒐證

可是他們的謠言已嚴重影響我的生活,舉凡說我懷孕、說我倒追現場其他人等不實謠言等~

我本人目前未婚,也沒發生他們所謂的倒追事件,

慶幸有許多熱心善意的前部門同事還是會跳出來告知我他們在背後如此不堪且惡意地形容我,

請問這樣有辦法以法律制裁他們嗎?我有證人,但我沒有錄音

 

二、如果能成立毀謗罪,是否可先以存證信函警告對方?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46
回覆 Rab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毀謗的問題。

如果您能證明對方確實有散佈謠言的話,是有可能成立的。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要有錄音
不然就是要有證人願意幫你出來作證

不然這事情沒有辦法處理

黃小蛙 102-01-16 09:12

各位律師好,因為家裡最近與他人有土地糾紛,主要是我們家在山上有一塊地,因與相鄰的土地有問題,所以家裡有提出告訴,沒想到近日竟發生有人冒用我媽媽的名義寫信給縣政府檢舉整座山的其他人違法開發跟違建等,上面還蓋有我媽媽的章,但筆蹟完全不同,但對方又四處散播是媽媽去檢舉各位鄰居,造成媽媽的名譽鄰居對媽媽的不諒解導致媽媽的精神狀況很差,很怕出門會遭受不利,

想請問我們現在該如何處理?另可向司法單位要求查可疑人物的筆蹟反告偽造文書嗎?

還有如果查明筆蹟不是媽媽的,是否可向散播不實謠言的人提出告訴?

另外散播不實謠言的人宣稱是某公家機關的公務員指出是媽媽檢舉的(有指名是哪位公務員)

請問是否可以要求該公務員對質?

謝謝大家的解答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09:51

1.如果非您筆跡,可拿檢舉信向司法單位告訴偽造文書

2.如果確認筆蹟不是您媽媽的,建議蒐證散播不實謠言的人的談話錄音』後再告毀謗

3.可要求該公務員對質,但您應該先去求證錄音是否是該公務員指出是您媽媽說的。

果若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宣傳本所網頁(google+1或臉書分享),如果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這個人的行為已經違反偽造文書以及公然誹謗罪了

如果沒有證據可證明是誰做的,建議你們直接到派出所報案
或是有證據可以證明是誰做的,就快去請律師幫你們,這樣更有效率

抓到之後,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名譽損失、精神損失

還有問題,可來電問我

101-10-03 15:41

我的姑姑(我父親的妹妹)因家境較優渥, 在家族間頗有勢力, 原本我們也都相處的很好, 但不知何故, 自2008年起, 她開始不斷在家族間造謠, 說我與我先生瞧不起她, 瞧不起家族裡的人(包括我自己的親哥哥和爸爸),說我們挑撥離間她與她兒子的關係, 說她和家族中誰誰誰不合都是因為我們居間挑撥, 說她家信箱被放冥紙詛咒, 懷疑是我和我先生做的…..諸如此類, 不斷四處向人哭訴造謠, 完全沒憑沒據…

現在, 我的親哥哥因為相信她的話, 也認為我們在瞧不起他, 已和我們斷?來往, 我問家族間的所有親友, 也都說不知道真相, 但也不想得罪我姑姑, 所以甘脆不參與這件事, 現在他們是完全孤立我們.

我曾找她單獨談話, 問她為什麼要這麼做, 她卻堅持她的那些造謠都是真的, 她說她就是要聯合大家排擠我們(我有錄音). 

現在, 我與我先生因為這件事, 彼此不信任, 磨擦不斷, 因為沒有證據, 不知道真相 (我確實沒做那些事, 但我不知道我先生是不是真有得罪她), 弄得婚姻都快要不保, 我也因此得了憂鬱症. 

我想請教, 我想要制止這些不實謠言再擴大, 也想給我姑姑一點教訓, 在法律上, 我可以對她提出毀謗告訴嗎? 可以向她請求民事賠償嗎?

如果覺得名譽有被侵害 當然都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起訴 其他只是你主張有沒有道理的問題 建議還是先收集相當證據資料再採取法律動作 另外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告誡對方

您好:針對你的問題,基本上來說若你姑丈涉有不實言論詆毀你的名譽,可提起刑事誹謗告訴或民事侵權行為之起訴。但本案中因涉及各親屬間之和諧問題、家族長輩等台灣民間倫理,貿然提起訴訟,縱然獲得勝訴,亦容易流為家族間之閒言閒語(晚被告長輩),建議採取較為柔性的作法,是否有家族內其他較具份量之長輩出面斡旋或親屬間聚會中以婉轉的方式表示所傳述均非事實,鄭重澄清,並由其他長輩出面讓此事到此為止,方可情理與現實兼顧。以上意見,恭請酌參。

norris 101-09-09 02:01

我想請問說

 1. a方 在網路上請b方 向大陸廠商購買物品 b方 向大陸廠商確認訂單後 
請a方 直接匯錢給大陸廠商的在台帳戶 之後才發現大陸廠商在商品價格方面有所上漲 
( 也就是說 a方 所匯出去的金額是錯誤的 ) a方 就要向b方 提出告訴 ( 詐欺罪 ) 並要b方 退款 

這樣可以嗎??   因為b方都沒有經手錢

 

2. a方 還在網路上公佈b方 學校 姓名 賣場 還散撥不實謠言 以至於b方 商譽受損 b方 有甚麼救濟方式嗎?? 

3. 因為b方 未成年 如果上警局 勢必會請家長出面 對嗎?? 

4 告人 是需要對方住址的對不對?? 
對不起 我問題很多 謝謝你的諮商 謝謝唷:))).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信 100-10-09 21:28

我本身是CS1.6某伺服器的開機者近期租主機後 發生一些事情在主機放木馬程式主機資料全部被盜用又加上對方又再伺服企宣傳不實謠言又在論壇上發帖誣告他人又在RC上罵髒話況且對方又聲稱 伺服器資料是它們的所以我想要請問大家一下以上這些犯了甚麼罪該如何處理這些事情呢? 我很疑惑的說另外對方又聲稱 要告我的說 要我接法律傳單又在網路上大肆說 他律師是誰之類的過一陣子之後 又跑來說不告了 之類的所以麻煩大家幫幫我解答一下該如何報警處理 : 不知道對方名子 只知道對方住台北 : 只知道他的IP 但是不知道該怎處理所以誰能幫我解答一下? 還有她以上這些犯了甚麼罪誰能幫我解答一下? 對方把我搞得很厭倦無言 又讓我很生氣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0-11 10:39

依你所述情形,對方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或加重誹謗罪,建議直接列印相關網頁資料後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