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點數 侵占一問
- Giovan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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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1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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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女朋友在全家打工,最近有集點活動。前陣子有一個客人不要了一張集點點數卡,是空卡
因為有很多客人不需要點數,但是如果不要點數的話,還要在結帳時另外再移除點數所以小弟女友就拿那張空卡,把客人不需要的點數刷進去但是那張空卡並沒有綁定手機,也就是沒有持有人卡內目前有一百多點,折台幣大概是七千多元
今天店長打來告訴我女友說,空卡的一百多點已經被轉進我女友自己卡裡了但是我女友用手機APP查詢,自己剩下點數,卻還是她自己擁有的12點她並沒有把那張空卡內的點數歸戶,並存到自己卡內
如今店長要告她業務侵占
請問這符合業務侵占嗎?畢竟目前都還不確定說到底要依照哪邊顯示的點數為主
另外想問幾個問題客人不需要點數,然後贈與我女友點數。是否還是公司財產?
客人不需要點數,點數是否變成無主物。不是屬於公司財產?因為是已經是刷條碼直接增加帳戶內點數,無法用監視器證明
是否有把點數交付客人手上,客人拒收、贈與
這樣狀況有機會進入法院嗎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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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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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規定,業務侵占罪須「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侵占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只要該財產在法律上不應該是屬於您女友之財產,將之納為己有就會有業務侵占罪成立之空間。 該點數在法律上來說,若是客人「贈送」給您女友,自然是屬於您女友的財產,此部分不會構成侵占;但如果依規定,客人不需要點數時應將點數歸回給公司的話,您女友將之占為己有就會有業務侵占之問題,這部分還必須要仔細釐清工作規則及流程才能判斷。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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