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可能成立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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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1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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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刑事部分,您可向先生及該名女子提出通姦罪之告訴;民事部分,則可提出侵害配偶權、家庭權之損害賠償與精神慰撫金請求。
2、您翻拍先生手機是為了蒐證之需要,並非"無故",是未來如被提告,可以此為答辯主軸。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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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1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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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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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克仁律師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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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當然是侵害配偶權
至於證據使用方面
你要思考一下如何使用
但如果手機沒上鎖
翻拍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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