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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前的事

  • 阿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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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26 07:57 
  • 文章人氣:737
  • 個人積分:2
  • 法院寄一張要我開竊盜偵查庭,檢查官說89年某一社區電線不見現場一根菸蒂有我DNA我沒做那時我去找朋友後來一起去地下室開車出門,檢查官說我有前科認一認,可是我沒做的事我怎麼承認,請問只有一根菸蒂會判我刑嗎

  • 劉俊賢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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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26 12:09 
  • 文章人氣: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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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若無竊盜之行為,直接否認即可,單憑菸蒂只能證明你曾經在該處抽菸,尚無法推論你有竊盜之行為,罪證不足檢察官還是要下不起訴處分。 就算你有竊盜行為,89年間之竊盜罪已經罹於舊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之追訴權時效檢察官應直接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2款規定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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