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駕判決詢問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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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8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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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雖然已經收到緩起訴處分書,但您仍必須待緩起訴確定後,檢方會寄發繳納罰金通知單給您,您再持該通知單到地檢署收費處繳納即可。
2.緩起訴係指只要您在年限內不再犯,檢方不會再對您進行訴追,亦即您不必上法院接受審判。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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