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詐騙、背信 > 男生要我還他錢~乖乖跟他出去就沒事

男生要我還他錢~乖乖跟他出去就沒事

  • 你好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7-08 15:54 
  • 文章人氣:538
  • 個人積分:2
  • 跟一個男生出去幾次都是對方主動付錢 

    有時候會主動給我現金要我好好吃飯
    他每次都說看我沒工作他出就好 
    現在我有工作後 
    他突然說要我還他 
    不然就要告我詐欺 
    因為他買的東西被我收下 
    如果我乖乖跟他出去就沒事 
    可是從來沒有任何訊息紀錄或是口頭上有說我跟他借阿 
    他以前也都說不用還只是想幫我 
    p.s.我跟他沒有任何匯款紀錄或借據

    請問他告的成詐欺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7-08 19:51 
  • 文章人氣:207
  • 個人積分:269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要視你們之間是否有其他約定而定,若未有任何約定,則您應該未有詐欺犯行。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7-08 20:36 
  • 文章人氣:204
  • 個人積分:110792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致構成詐欺,不用過於牽就於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呂昀叡 (呂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7-08 21:35 
  • 文章人氣:225
  • 個人積分:3230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依您所提供的資訊,並未再一開始就提供錯誤的資訊使對方陷於錯誤、並進而交付財產給您,主觀上既無詐欺意圖、客觀上也未見詐欺行為,應無得成立詐欺罪。 另一方面,如果對方無法提供任何實質証證給檢察官,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檢察官也僅能為不起訴處分。 既涉及刑事責任,也請務必謹慎以對。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7-08 23:42 
  • 文章人氣:207
  • 個人積分:10200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您無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7-08 23:44 
  • 文章人氣:275
  • 個人積分:9713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您無過度擔心,對方之請求可置之不理,可考慮錄音蒐證,以利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