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找律師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1 如果您哥哥在大陸有辦理結婚登記,該婚姻關係在大陸就是有效之婚姻。
如果離婚對方不同意,可在大陸法院訴請離婚。
2 按照大陸之婚姻法規定,對方不太可能單方面在大陸辦理離婚,但也有例外情況存在。
3 關於小孩的問題,如果訴請法院離婚,可申請法院鑑定確定親子關係是否存在。如果小孩的確是您哥哥的,日後存在跨海來臺繼承遺產之可能。
4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提供完整資料與訊息,mail至郵箱:b88401223@gmail.com 或致電:0958589251,與我討論詳談,為您提供更為完善之法律服務。
瀏覽:782
日期:103-04-18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