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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3 頁,24 篇文章
您好﹕我的意見如下﹕
一、這是一個物之瑕疵擔保之問題。(物有瑕疵)
二、依照最高法院的判決,您可以拒絕受領該屋(拒絕交屋),並得解除契約。
三、如果解除契約時,就可以向對方請求返還所給付之定金或其他費用。
四、仲介那邊如果有涉及消費者安全性問題,也不排除無過失責任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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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7-12
您好﹕翻供對您的案子可能不會有好處!而且您要在法官面前陳述您翻供的理由,法官是否會相信您翻供的理由也不一定,但一定會讓法官對您不會有好感。我建議您接受戒癮治療。以上意見 謝謝您 文志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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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28
您好﹕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首先檢察官(或檢察事務官)會傳您去開偵查庭,了解您提起刑事告訴之意旨,及釐清告訴範圍內之犯罪嫌疑,如果檢察官起訴了,法官在必要時也會請告訴人出庭說明或促成兩造和解,有時會以證人身分請您作證。以上意見 希望對您有幫助 文志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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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11
您好﹕通常的情況是要寫刑事告訴狀,如果有證據(證物或書證)時就要在告訴狀內提示其名目,如果有證人也要寫在告訴狀內記明姓名、地址及待證事實,請求檢察官傳喚作證,等到開庭時檢察官會核對您個人的年籍資料及告訴意旨‥以上。文志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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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11
您好﹕我的理解是,繼續收本案的利息,是依原契約的利率來計收利息,這個部分或許應該要說明清礎,但如果沒有說明清礎的話,也有原契約作為計息的依據,所以他們所計算的利息如果是依原契約來收的話,基本上應該不會有問題的。以上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文志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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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10
平安!我的意見如下﹕一、在定期租賃契約中,租賃條件均依所簽訂契約之內容,一方不得任意變更。二、如果房東要加收租金500元,要看契約有沒有約定房東可以調高租金的條款。如果沒有,房東不能加收500元,您朋友也只要付約定的租金就好,房東也不能終止租約。當然,租約到期後,房東就會調高租金。以上意見,希望能有所幫助! 文志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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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08
一、可否訴請離開,要看看你先生長期在國外,是否構成惡意遺棄,這一點可能要研究。另外,你們夫妻是否已達水火難容地步,也是構成離婚的要件。
二、應分配之夫妻剩餘財產,應限於婚後取得且是有償取得的財產,配偶一方如果在五年內惡意減少並處分其婚後財產者,依民法1030之3條規定,該被處分的財產應追加計算為其人之婚後財產。
三、同樣地您如果也要處分您的財產,您先生可能也會用1030條之3來主張,至於您是否要抵押借貸,法律上就沒有限制規定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文志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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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07
您好﹕基本上這應該是行使偽造私文書,最好的辦法是直接向檢警單位自首,因為弄到金管會可能不會這麼容易了事,當然罰款可能也免不了,但重點是可能犯罪之問題,除非確定不會移送檢警單位,否則自首應是可以考慮的。至於公司說要調查,現在看來也沒必要了,因為您已經被撤照並離職了。以上,希望能對您有幫助 文志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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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