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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隆 律師
律師證號:83臺檢證字第2870號
瀏覽人數:18870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2
可聯絡方式: email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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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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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北大學法學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律師高等考試及格,郵政特等考試及格,擔任律師20餘年,專業能力及實務經驗相當豐富,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兼任講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兼任講師,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諮詢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
搜尋結果:共 23 頁,224 篇問答
  • 影子
  • 發問時間:106-10-18 09:39
  • 各位律師你們好,因為本人的親戚因為小時候得了小兒麻痹,領有終身殘障手冊,但在今年3月卻被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發文,說取消他的殘障資格,只因為他的名下有超過600萬的資產,造成他的工作也因為身份被取消,而喪失資格,相關補助也一併取消,所以想跟各位請教: 1.縱使他名下有資產,但政府可以片面取消他的身份,卻無視他身障的事實嗎? 2.他的資產並不是他本人的,而是所有直系親屬的加總,這是合理的計算方式嗎? 3.因為他也找了其他立委幫忙,但得到的結果都是無解,想請問是真的無解嗎? 以上 感謝各位。
  • 發問時間:106-10-16 11:14
  • 請問一下我在臉書上私訊對方 (你家會死人)前面也有幾句國罵 但對方都沒回 他告我妨害名譽 以及 妨害自由 最後我才發現我是傳錯人 也有跟他道歉 但對方堅持提告 我跟他的對話紀錄我刪掉了 警方請我做筆錄 請問我該怎麼跟警方說我傳錯人 將刑責降最低
  • 宣宣
  • 發問時間:106-10-14 02:21
  • 想問一個詐欺案子一邊判2年2 一個判5年 累犯的話 合型能減多少?大概要關多久能報假釋
  • 劉小均
  • 發問時間:106-10-08 22:30
  • 您好,想請問一個問題,我阿嬤過世後有留一筆土地,有四個兒子,二個女兒,其中一位想向法院申請土地強制分割他那一份,請問法院會判定給他嗎?還是他申請土地分割法院會只接分割六份呢?
  • Louis
  • 發問時間:106-09-28 19:32
  • 家母舊制退休金及薪資問題請教: 因調解失敗 有意要提出告訴 1. A公司的負責人 已過世 繼承人兒子 成立B公司(所有員工不知情下) 員工全續任用 地址也相同 以這理由拒絕發給在A公司的退休金 只承認B公司的年資 … 2.薪資 雇主未依政府所公告之基本日薪發給 依勞基法可追朔5年之差額 在調解時一樣拒絕發給 …
  • Louis
  • 發問時間:106-09-28 19:30
  • 家母舊制退休金及薪資問題請教: 因調解失敗 有意要提出告訴 1. A公司的負責人 已過世 繼承人兒子 成立B公司(所有員工不知情下) 員工全續任用 地址也相同 以這理由拒絕發給在A公司的退休金 只承認B公司的年資 … 2.薪資 雇主未依政府所公告之基本日薪發給 依勞基法可追朔5年之差額 在調解時一樣拒絕發給 …
  • 恐龍
  • 發問時間:106-09-13 15:34
  • 不好意思 李律師打擾妳 我現在發生的情況是我未滿18 但女方未滿16 然後我們發生了性行為 然後女方家人說要告我性侵跟強暴 那我要怎麼辦
  • 發問時間:106-09-03 23:09
  • 請問被告妨礙自由恐嚇案,已被簡易判決,我申請開庭卻沒傳我開庭說明,直接判決,雖不長20天,但完全不給說的機會 ,現在我是要上訴還是另外提告對我比較有利呢? 如果不上訴另外告其他罪,有無影響,會不會變成不能告,告我的人明知我是情緒字眼,明知道誤會了我,Line對造向我說的話已擷取,還突然告我,這能告誣告嗎?
  • Mm
  • 發問時間:106-09-03 17:41
  • 我們在美睫公司工作,當初徵人內容時說不用學費有保障底薪,綁定三年合約,這期間以多項名義要項我們收錢,考核、講師費、開會費用等等,沒有底薪抽成制,抽成制度一直變動,講師每個月薪水大於只有兩萬,如果提前解約需付十萬的違約金,離職後也有競業條款,如果跟客人聯絡需要付39萬 問題 1.提前離職違約金是否該付? 2.離職後做相關行業,競業條款是否有影響?
  • 愛家
  • 發問時間:106-09-03 16:03
  • 律師您好: 狀況敘述如下: 我們在8/16時接到了來自自稱分局的電話(他撥打我女友手機),說要找我,有些資料要拿給我(口氣緊張) 警員表達他找不到我們家的地址,和女友約在住家附近的小吃部見面,女友到場後,警員出示證件(新北市中和分局刑警)並且表達必須由本人領取資料! 我到場後,警員拿了三張A4紙的書面資料稍微翻開給我看 (內容為:A片黑白截圖、IP位址上傳記錄、以及移送條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 警員出示資料和證據 (內容為:IP位址、上傳時間、一部名稱為:14或16歲新北情侶性愛自拍影片的黑白截圖) (警員神色和語氣緊張) 警員表達:這沒什麼問題,你又不是惡意散佈也沒有營利,我會教你怎麼說,沒事的!別擔心,這只是小案件,送到地檢署不會被起訴,我們現在去楠梓分局,這只是個流程例行公事,到那邊做個筆錄,應該不用請律師吧?這小事不會被起訴,耽誤你一點時間,我們配合一下,很快就可以走了(當時我和女友及警員在場) 我的腦海一片空白,心理相當緊張和害怕,接著就到分局,看到一堆警察感覺腿都快軟了 接下來新北市警員和楠梓分局警員借了電腦,插入隨身碟,並和我核對了證件,接下來看到警員打開一分筆錄檔案,我所有的回答都按著上一份製作筆錄的人做同樣的回答。 筆錄做完後,警員安撫我的情緒說:你不用擔心,你這個案件送到地檢署沒事的,待會在一下就可以離開了! 安排我到沙發上去坐!接下來拿了印好的三張紙,上面密密麻麻的,和我說:你簽完名就可以離開了,在改個手印,簽完就可以離開了。事後發現,我真傻!似乎被騙了! 我們有些問題想要請教律師,尋求律師的協助,問題有點多,還勞煩律師能夠耐心看完我們的問題,也能夠給予我們一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Q1 我們在法務部的網站上看到一份高檢署關於P2P案件的統一法律見解,請問這份資料是否是有強制力? 資料來源:(發文字號:法檢字第1000801560號)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ShowType=Q&LawID=&LawNo=&ItemID=419&KeyWord=%E5%85%92%E7%AB%A5%E5%8F%8A%E5%B0%91%E5%B9%B4%E6%80%A7%E4%BA%A4%E6%98%93%E9%98%B2%E5%88%B6%E6%A2%9D%E4%BE%8B+%E7%AC%AC+28+%E6%A2%9D Q2 我們若有證人或是不在場證明該如何申請作證?倘若筆錄是在完全照著前一份筆錄所製作完成的,我們投訴或是陳情是否合適呢? (警方和我們說:「不要擔心我會教你怎麼說,放心沒事的。例行程序,到分局一趟製作個筆錄就可以離開了」在我們也有人證的狀況下,陳情或是投訴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呢?) Q3 在這個案件上,如果我們透過民意代表來陳情或是投訴關於筆錄製作上的問題請問是否合適呢?〈通常都是透過筆錄做為自白的證據,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Q4 我們該如何讓檢察官能夠採信使用FOXY的當事者是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我們該如何舉證呢? (許多相關案件的判決書,發現檢察官不採信使用FOXY的人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在這個地方上我們該如何陳述檢察官才會採信呢?) Q5 請問律師是否能夠在這個地方上教導我們如何做無罪答辯? (我們在判決書的內容裡,發現大部分的檢察官認為以:明知道FOXY會強制上傳卻沒有做好防範措施,並且用「以他法供人觀覽」來起訴) Q6 我們是否適合寫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 (我們連絡了社團法人酷兒聯盟詢問兒少法相關的問題,酷兒聯盟建議我們寫陳情信的方式將我們所遇到的狀況寫下來,在筆錄還未送到地檢署之前,將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讓他們知道警方內部是這樣做事的。或許這個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了,像這樣的方式邵律師您建議我們這麼做嗎?這樣的方式合適嗎?) 以上這些問題,麻煩律師您了! 這次感謝您耐心的回覆,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