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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絲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3-01 | 最近登入:1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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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早上在社區丟手機, 約在五分鐘內被撿走, 對方在下午跟我聯絡說要還我手機, 但是截至隔日早上都未歸還, 也連絡不上, 於是我前往警察局報案, 可量丟手機到報案已隔20小時且對方毫無音訊, 故提告侵占以維護個人權益, 對方在報案當天經由警察連絡後歸還手機, 目前此案未審理, 但日昨收到法院傳票, 對方到法院遞狀告我誣告, 請問馬上需要聘請律師處理, 還是諮詢律師如何答辯自行前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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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