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訴未成立 對方反告誣告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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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1-04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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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先針對您提告的侵占部分,如果已經向警察報案並完成整個程序,即使對方事後將手機歸還,在您沒有撤回告訴之前,侵占部分還是會繼續存在。
2.誣告部分,雖然對方也是提告即成立,然誣告的要件相當嚴格,必須是您明知非事實而虛構才有可能構成誣告,單純懷疑而非虛構事實(如您本案情形)仍不構成誣告。建議您可先行詢問警察局,詢問侵占一案的進度,並先行撤告。相關程序也都可以詢問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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